“……”
2个小时前——
帮主人做事情好开心(#758; ̄#7620; #8315;#811;  ̄#7621;#757;)!馍馍挎着布袋子,在行人道上山羊跳着往前蹦哒。他来到张大伯的店里,在张大伯帮忙挑菜的时候,突然闻到特别香的气味。
那是一根猪后腿的腿骨——当然,馍馍并不知道这是什么骨头,他只知道这根骨头的气味很香,这是一根很好很好的骨头。
而且它还是一根很大很大的骨头。
只看这一眼,他就本能地开始分泌涎水……又大又香的骨头,似乎可以让人闻到骨头中间的骨髓的香味。馍馍想到医生说,喝点骨头汤可以帮助你促进骨骼愈合……他对这块骨头志在必得。
“张伯伯,张伯伯,你能不能把这块骨头送给我?”
嘴里说着能不能“送给我”,但将血呼呼的筒骨紧揣在胸前的馍馍浑身都散发着“就算不送我也不会放手”的气息。
张大伯是认识馍馍的,虽然说张大伯是个啤酒肚的普通中年男人,在性取向上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对于帅气的shapeshift哈士奇和漂亮的男青年主人这种高颜值组合,总归印象要深刻一些。何况你又是他的老顾客,而馍馍呢,虽然蠢了点,但年纪大点的人都架不住这种拿衣服傻白甜的蠢萌。
张大伯就忍不住逗馍馍说:
“你喜欢的话,留下来给我做宠物好不好?伯伯每天都给你大骨头吃。”
馍馍心中一动,蓝宝石一样的眼睛中似乎撒满了小星星:
“那我可以回去看寻寻吗?”
他的理想很丰满:他在张大伯家骗吃骗喝……啊不,是在张大伯家吃完饭后,就回家和寻寻在一起。每顿饭都在张大伯家解决的话,说不定寻寻还会夸奖他节俭呢!
张大伯故意板起脸道:
“这怎么行?你吃我的喝我的,以后就是我们家的宠物了,除非你小寻哥来看你。你跑到别人家里,那眼里还有我这个主人吗?”
“……那、那……”馍馍既不想给张大伯当宠物,可又舍不得放弃那根骨头。
“这骨头可贵了,卖了你都可能买不上这么大的一根筒骨呢,你不要怪伯伯小气啊,伯伯不能送给你,你既然不愿意跟着我,那你还是走吧。”
“……可是寻寻受伤了,我想他喝骨头汤……”馍馍眼巴巴地看着那根骨头,怎么也不肯迈出脚。
他眼巴巴地瞅了骨头一会,又眼巴巴地望着张伯伯。每看一次,耳朵就会沮丧地往下耷一点,等最后他的耳朵完全贴到了脑门上,他妥协地小声道:
“那我先把骨头送回去,再回来给你当宠物行不行?”
馍馍心想:寻寻说不能骗人,答应人的事情要做到。但是我又没说什么时候回来,所以我十年后还是一百年后回来,都不算是撒谎。
“不行,”张大伯一脸严肃,“你拿了骨头就跑了我问谁去?我看一会儿不见你,小寻哥肯定要来找你,到时候你把东西给他就行了。”
“可是寻寻一只手不能动了……”
“那你不想要筒骨啦?”
“想……”
“那你要不要给我当宠物给小寻哥换筒骨吃?”
“要嗷……”
“那你要叫我什么?”
“主人(iДi)……”
张大伯笑眯眯的摸摸馍馍的头:“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