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沈兰清便要离开灯桐村了,花栴来给她送行,将两个檀木方盒放到她手里,“兰清姐,这盒里的药膏每日两次,抹在脸上,摸完这两盒,你脸上的暗疮瘢痕应该就没有了。”
“真的吗?”沈兰清大喜,爱不释手的把玩着手里的木盒,掩饰不住的惊喜,“花栴你真的是我的救星啊!”
花栴淡笑,“前几日多亏你仗义相救,不然还不知会发生什么事情,这也算是我的一点儿小小心意,再见也不知是和时日,兰清姐你要多多保重。”
闻言,沈兰清有些伤感,将檀木盒收起来,拉起她的手,“花栴,要不然你同我们一起走吧,反正你是大夫,本也是浪迹天涯,悬壶救世的,去哪里都行,就不如跟我们一起,还有个照应。”
花栴摇头,“谢谢兰清姐的好意,等灯桐村的事情过去后,我就要回族里了,怕是不能跟你们一道了,等他日有缘,自会再相见的。”
花栴不与他们一起,沈兰清也不能将人绑了,不由长长叹了口气。
花栴出了沈兰清所在的宅子,走了不远,便看到牵着马迎面而来的周诩,他穿了一件白色长袍,在夕阳的余晖下,显得干净而又挺拔。
花栴上前福了福身,“见过小王爷。”
自从知道了周澈与周诩的身份后,花栴一直很有礼数,周诩撇撇嘴,抬手,“免了。”
花栴直起身子,看到周诩的手背上血迹斑斑,不由皱眉,“小王爷受伤了?”
周诩看了一眼手背,浑不在意的摆摆手,“无妨,小伤而已。”
花栴无奈,牵起他的手走到一旁的大石旁,“坐下。”
她的手柔软细腻,仿若无骨,与他这种习武之人粗糙的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周诩第一次有了强烈的感觉,原来男人与女人是如此的不同。
花栴是大夫,与人有肌肤接触是常事儿,所以并没有什么大的感觉,从怀里取出金疮药给周诩上了药,然后嘱咐他,“这几日不要沾水,还有,小王爷日后还是小心一点儿的好,我看你身上总是大大小小的伤口不断。”
周诩一直盯着她的手看,呐呐的回道,“习武之人,正常不过。”
花栴抬眸,察觉到周诩的视线,忙收回手,藏在了背后。
周诩恍然回神,轻咳几声,掩饰自己的尴尬。
花栴站起身,将金疮药扔到他怀里,“这药送给小王爷了。”
周诩看着手里的白瓷瓶,心里闪过一抹奇异的感觉,让他的心麻麻痒痒,却又不知所为哪般。
“花栴,你的医术这么好,有没有考虑做军医?”周诩突然开口。
“军医?”花栴笑了,眉眼弯弯,周诩被她这一笑惊呆了,只觉春天到了,眼前百花盛开。
花栴没有察觉周诩的不妥,依旧带着笑意,“小王爷,我是女子,不可以进军营的。”
周诩忙摇头,“也不是不可的,本小王爷日后是要替大周守卫边疆的,等到那时候,我领兵了,你就来给我做军医吧,我说了算。”那时候,他小五叔应该已经做了皇上了,他去求他,他定会应允的。
花栴看着他,眼中闪过一抹柔情,想说什么最终没有说出口,只道,“若有那么一天,花栴定然不会推辞。”
“这是你说的,可不准反悔。”周诩眼中一亮,带着惊喜,“算了,咱们还是拉钩吧。”周诩伸出小拇指,“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花栴看着他仿若带着星辰的清亮眼眸,静默了一会儿,在周诩期待的眼睛下,伸出小指勾住了他的小指,轻轻道,“拉钩上吊一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