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延为人聪颖,来过一次,便记住了来回的路。霍祈凭着他的记忆,一路走出去,听到脚步声就尽量躲开;孟延的瘦也起到了好处,一路穿梭都不会碰到,发出声音,也算是畅通无阻了。
可若是真要出门,光这样是不够的。霍祈知道,这个地牢,门口会有两个守卫,每过两个时辰交换站岗,霍祈就要趁着交换的一瞬,逃出去!
霍祈算计得好好的,分毫不差。刚刚换上岗,站在门口不远处的守卫只觉头顶一阵凉风,他打了个喷嚏,搓搓鼻子自言自语,“咦,今儿晚上风这么大?”
趴在房檐上的霍祈怜悯一笑——庆幸这个牢狱门口,头顶有个屋檐可以拿来暂挡一下。
霍祈见那个守卫转身,把背后留给他,完全没有防备之时。他取了一块瓦片,运足了力,就往那守卫后脑勺掷去,一下就把那守卫给砸晕过去了!
做完这些,霍祈心里很自在,自在到绕了弯去了趟马厩,选了一匹最好的马;通体棕红,皮毛滑亮,可是比他看起来体面多了,一人一马,就这样大摇大摆的晃荡出去了。
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就到了早晨。穿进一个大森林里,霍祈觉得有些饿了,嘴里都能淡出个鸟来了,在路过一湾湖泊时。霍祈把马拴在树上拴好,自己跑到湖边,跳到里头抓鱼去了。
湖水冰凉,光如明镜,照出了霍祈的模样。脸上的刀疤一道又一道,像是整张脸都被雷给劈到了似的,实在是太丑了。霍祈都不能忍了,他摸了摸脸,以肉眼可瞧的速度,脸上那些伤疤快速愈合,又重新恢复成了原本孟延秀雅的模样——还有嗓子,也跟着一道修复了。
两道细长却不淡的眉,凤眼,眼角是天生的微扬,唇色淡红,清淡却不寡淡;一修复好,就显出原来白如瓷一般的皮肤来,孟延这样貌,像足了水墨画,几笔勾勒便有模有样,看得人心里舒坦。
“这才是我。”霍祈嗓子清润润的,也像是山泉一般清朗。他一把抓住湖里一条鱼,燃起篝火,给自己做了一顿美美的野餐。
霍祈就这样在这个森林里过了五日,确定风头避得也差不多了,才领着马,打算要离开了这地方;霍祈是想离开的,可偏偏总有意外来敲门,比方说,也就是山贼土匪一类,特别蛮不讲理的。
土匪头子头扎一块灰扑扑的头巾,胡子长满了一个下巴,像是长得用力过猛的猕猴桃。他骑在高头大马上,手里拿着一个大长刀,指着霍祈鼻子,粗嘎着大嗓门,“把你身上值钱的都交出来!”
“哈,我还以为你会说,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之类的话呢。”霍祈弯眼笑,他也骑在马上,土匪头子手中的刀仿佛成了一个锋利的平衡板,两方对峙,谁软了谁先输。
“别和老子说别的!把你身上值钱的,全部交出来!”土匪头子开始不耐烦了,鼻子里不断喷着白气,咬牙切齿,“快点!”
霍祈朝他甚是遗憾的耸耸肩,他是身上真没钱,不过就是有钱,他也不会送出去。霍祈叹道,“我身上哪有银两啊,你看我,穷得就差点吃树皮了。”
土匪头子当然不信,瞧着小子长得细皮嫩肉的,仪表也不凡,说话投足之间都是一股子官家少爷气,就算是现在穿着粗麻布衣了;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肯定还有余钱!
这小子就是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