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挥着小翅膀在她眼前晃来晃去。
讨厌!
说不好,她讨厌的是记忆,还是肖大富,亦或是她自己。
她把在地铁站口买来的那束已经被太阳晒得有些蔫的洋桔梗放到了花瓶里,俯身亲吻了一下沈小姐沉静又苍白的面颊,直起身子的时候,很郑重地说:“沈小姐,我是肖可爱,虽然我最近都不再长高了,但有可能还会长变样,希望我下回再来看你的时候,你还能记得我。”
说完这话,肖可爱就准备离开了。
她走出了病房,病房里终于传来了肖大富气急败坏的声音。
“肖可爱,你是准备把我气成你妈这样?”
肖大富追了出来,就跟泼妇骂街似的,还像得了狂犬病的阿汪,一只手叉着腰,凶神恶煞地准备着随时要扑上来。
肖可爱吓得赶紧往后退了好几步。
这时候,旁边好几个病房都有人闻声探出了头。
肖大富是极其爱面子的,肖可爱没敢果断地怼回去。可什么都不说,不是她的性格。
她动了动嘴,没出声音:爸爸,你低估了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
真的,肖大富的心理素质超级好的。
听说,想当年,他还没有发家时,兜里装了五块钱,去和人家上市公司的老总谈好几亿的生意。
肖大富还没有老到老眼昏花的地步,一眼就看明白了,恼羞成怒,脱了脚上的一只鞋,向她砸了过去。
幸好,肖可爱溜的快。
她一口气跑出了医院,一点儿都不敢耽误地往山下跑。
她还得回家一趟,要是再碰上肖大富的话,她会死很惨。
马不停蹄地赶回家,又慌里慌张地扒出了初中的教材,不顾家中阿姨的挽留,拎着厚厚的一大捆书上了公交车。
这时候,已经是晚上的八点了。
肖可爱好不容易坐上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出神地看着街边的夜景,心情不太好。
这是每一次去看过沈小姐之后,都会产生的后遗症。
听说沈小姐的家乡,是有名的鱼米之乡,稻米流脂蚕茧白,蕉稠蔗忙塘鱼肥。
大约因为米吃的多,沈小姐的皮肤特别的白。
当然,和现在的苍白根本不是一回事。
肖大富曾经说过,他初见沈小姐,就因为她如凝脂般的肤色,移不开眼睛。
其实想想,人特别肤浅,特别俗套。因为基本上每一段爱情都千篇一律,玩不出什么很新奇的花样来,虽然爱上彼此的理由都不一样。
譬如,她初见默许,是因为他憨傻憨傻的笑容,如太阳一般的温暖,而从此再也没把别人放到眼里去,尽管她一直都知道他是个蠢蛋。
可是最后呢?
恐怕肖大富现在都想不明白,走着走着,他和沈小姐的爱情怎么就变了味道。
要不是突如其来的车祸,恐怕沈小姐会是无数个正宫斗小三中的正宫之一。
所以,她和默许,会有最后吗?
此时此刻,肖可爱看着街边不停变幻着的夜景,无比惆怅地矫情着。
哎哟,哪个思春的少女不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