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念斯和一批同是大四的同学进了革新医疗实习,但是怕引起靳桑浯父母的注意,只是进了子公司。
她们都还没有做好出柜的准备。
同时靳桑浯已经进入研究生阶段,因为她大三完成的科创项目,在研一时论文完成还申请了专利,研究生毕业毫无压力,虽然每周周末会去自家公司,但是时间还是相对宽松。给家里还是报备着“周内实验很忙,没有时间”,自己就安心地一边准备语言的同时,一边用叶念斯的话来说就是“操持家务”。
对,她们背着家里,在学校附近租了这套房。
住在了一起,也就加深了各方面的了解。
叶念斯发觉靳桑浯有个癖好——喜欢收集那些各式各样的水晶玻璃杯,即使平时冷静自持的她,遇见漂亮的水晶杯也走不动路,于是家里专门有一个收集水晶杯的柜子。
叶念斯一开始还想劝她:“家里有那么多水晶杯了啊,根本用不完啊!”
这时候靳桑浯就会用无辜的表情看着她:“可是,它们的主要目的不是拿来用,是欣赏收藏呀。”
成熟端庄的靳桑浯用那样湿漉漉的小鹿斑比一样的眼神望着自己的时候,叶念斯分分钟缴械投降。
何况,其实叶念斯是喜欢靳桑浯用水晶杯的。透明的水晶杯装着纯净的水,莹白的手掌托着杯身,叶念斯每每看到,都觉得这美得像一幅画。而且,她觉得,靳桑浯比她手里的那杯清水还要清澈动人呢。
还有靳桑浯的衣柜。之前有去过她的宿舍,但是也没有专门注意过衣柜里的衣服都是什么,叶念斯平时也不关注时尚,也不能从衣服的款式看出什么来。
所以当她们一起整理衣服的时候叶念斯看到衣服的标签,只觉得耳边轰隆隆地响。
靳桑浯察觉到她的异常,脑袋伸过来问她:“怎么了?”
叶念斯抓着衣服,手都在抖:“你的衣服……每一件都……贵到天上去了……”
“是吗?”靳桑浯偏偏头,疑惑地问,“难道衣服不是都差不多这个价吗?”
叶念斯一把将衣服扔在了靳桑浯头上。
哼,万恶的资产阶级!
不只是衣服,每当给家里添置什么家当的时候,靳桑浯之前没有去过这种地方,当然是叶念斯领她一起的,然后就会听到她发出疑惑又幸福地感叹:“原来这些东西这么便宜啊。”
总之是不知民间疾苦的大小姐。
但是却不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
有稍稍的洁癖,总是将家里收拾地井井有条;会做各种菜品,让叶念斯养刁了嘴,再也吃不下外食了。
啊,除了厚切金枪鱼三明治!
小区的依家便利店,叶念斯很喜欢吃它们的金枪鱼三明治。
“让我吃一辈子也不会腻!”
叶念斯这样宣告。
年轻总是天真到无知,一口一个“一辈子”,总以为就可以真正地践行着自己的话一辈子。
比如,她们曾经许诺:
一辈子不分开……
*
倏地,铁门发出一声响动,从里面被人推开了。
叶念斯下意识地后退一步,愣愣地看着铁门位置变换,门后的人,一点一点,露出了玉雕的面容。
一时间,她似乎渡过了千山万水,时间的河流奔腾而过,不知多少年前,也是这个人,无数次地为自己打开了这扇门,迎自己回家。
灵魂不知飘去了何处,四肢也不受掌控。死死扣住牙关,怕一不留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