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之之的生活依旧平淡而忙碌,除了上班之外,其余时间都想法设法地跟时砚呆在一起。由于最近是毕业季, 时砚忙于批阅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比之前忙碌很多,所以阮之之经常下班了带饭去a大找他,没过多久,几乎整个a大都知道了时砚有一个温柔漂亮的女朋友。
同时, 距离他的生日也越来越近。
在准备生日礼物的时候, 阮之之才发现自己几乎对时砚的喜好一无所知, 她觉得有些挫败,只能想办法尽力弥补。
比如,去逛商场的时候,她原本是打算送给时砚一块机械手表的, 可是在买完手表走出来之后,又被橱窗里展示的一支派克钢笔吸引了目光。
时砚是大学教授, 送他一支钢笔的时候, 他一定会每天都带在身上。
抱着这种想法, 阮之之又走进去买下了那只价格不菲的派克钢笔。
基本上, 买完了这两样生日礼物之后,她这个月接下来的日子只能省吃俭用地度过。
可她仍然觉得不够。
手表和钢笔虽然贵重,可这些都是走到商场里立刻就能买回来的东西, 根本突出不了自己对于时砚生日的重视程度。
于是, 阮之之一周之前, 义无反顾地在市中心一家很出名的蛋糕店报了个七日速成班,决心到时候亲自制作一个生日蛋糕送给时砚。
她记得,时砚也是喜欢甜食的。
对于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阮之之来说,这着实是迈出了生命里非常重大的一步。
今天是周五,周日就是时砚的生日了。
上班时间,阮之之趴在办公桌上发呆,满脑子都是时砚。
她心里有点慌,因为时砚至今仍然没有跟她提及这周末去落霞山野营的事情,原本应该对此不知情的她,也不知道该怎么主动提起,于是一来二去的,就拖到了今天。
其实阮之之对于野营本身没有什么兴趣,她只是被顾念的话打动,觉得生日那天可以两个人肩并肩地坐在山顶看星星会很浪漫。
这是她第一次给时砚过生日,她希望自己能够做得很好,给他留下一个完美的回忆。
坐在后面的陆婉仪看她一整天都在发呆,忍不住凑过来,有点担心地问:“之之,你怎么啦,今天一整天都魂不守舍的。”
阮之之闻言回头,距离陆婉仪做完手术已经过去了一月之久,陆婉仪现在不仅是身体还是心灵都已经完全愈合,看起来还是和往常一样阳光开朗。
歪了歪头,她忍不住叹气:“后天就是时砚的生日了,我竟然有点紧张。”
在阮之之过去二十六年乏善可陈的人生里,除了李司晨,从来都没有过任何异性准备过生日惊喜。
当然,李司晨那个人平时性格外向,交际面广,自己的生日一早就打理地妥妥当当,阮之之不用操心什么,只需要出席他的生日聚会,然后送上礼物就可以了。
可时砚的家庭背景特殊,阮之之觉得,他一定很久都没有认真地过过生日了。
陆婉仪看她一副愁眉苦脸地模样,忍不住笑:“这有什么好紧张的,你就算是送他一块石头,估计他也会虔诚地摆在家里,每天擦洗。”
阮之之听她这么说,有些不好意思,正想回应些什么,却看到徐正宇从她们面前端着马克杯走过去,他看起来神色自若,可眼角余光却不断往陆婉仪身上瞥。
想到那天在医院里发生的事情,阮之之想了想,低声跟陆婉仪说:“婉仪,关于徐正宇对你——”
“我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