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多意没有做声,知道爷爷想到他爸妈了。他爸妈都是铁路局的员工,他小时候铁路局职工宿舍发生了一起锅炉大爆炸,他爸妈就死于那场意外。
没人能够一直快乐,也没人能够一直痛苦,当痛苦袭击快乐的时候,要坚持住别被打倒。但当快乐走入痛苦时,就要决绝地迈向新的里程。
沈多意已经练就这种本领,任何挫折与失落于他而言都很脆弱。关于夜总会那件事,他完全抛去脑后,换新工作,继续上学打工,没空研究尊严被践踏或者人格被侮辱。
他觉得那太无聊了,也太不酷了。
可事与愿违,偏偏又让他想起。
因为戚时安出现在了酒吧里。
爷爷说得真对,生活的确太夸张了。
沈多意还是穿着衬衫马甲,不过领带换成了领结。这间酒吧气氛很好,永远缱绻着节奏缓慢的音乐,来去的客人差不多也都是老面孔,每天都像朋友聚会一样。
他看见戚时安的时候刚和调酒师说完话,结果瞬间把新酒的介绍词忘得一干二净。
戚时安揣着裤兜从门口进来,目光逡巡一遭后落在了沈多意的身上,他拣了处沙发坐下,坐定后仍执着地看着对方。
沈多意拿着酒单走近,不太自然地开口:“好巧啊,看来你是真喜欢喝酒。”
戚时安瞄了眼对方颈间的小领结,直截了当地说:“不巧,我问了夜总会的经理,他告诉我你来这儿了。”
“经理介绍我来的。”沈多意解释了一句,解释完才反应过来对方向别人打听自己,但又揣测不出含义,“之前谢谢你,今天我请你喝酒吧?”
联想起沈多意为了钱喝到胃疼的模样,戚时安觉得这句话有些好笑,他反问:“你一小时多少钱?”
“……两百。”沈多意撒了个谎,他赚不了那么多,但是请客的话太少不合适,“新出的黄油啤酒挺香的,要不要试试?”
戚时安不挑,毕竟他醉翁之意不在酒。等两百块钱的黄油啤酒上了桌,他觉得沈多意的眼神都变得自信了,仿佛终于扯平,不再欠他什么人情。
实际上,沈多意确实是这样想的,对方那晚帮了他,他就感谢回去,从没想过要互相认识,更别说发展什么友情。年纪差不多,却开着车去夜总会喝酒的人,跟他隔着一道银河那么遥远。
黄油啤酒真的很香,啤酒的苦辣味基本已经尝不出来,只留着清香的酒气,戚时安窝在沙发上慢慢啜饮,耳畔接收着舒缓的音乐。沈多意在他的视线里走来走去,拿着酒单或端着酒水,笑容时浅时深,眼睛始终明亮。
低头时,下巴尖会蹭到领结,蹭痒了会趁客人不注意时抬手抓一抓,马甲勒着那把细腰,腰侧的小兜里别着一支圆珠笔,片刻闲暇时会忍不住摁几下笔帽。戚时安把沈多意的所有小动作都看在眼里,就着这一幕幕,黄油啤酒被喝光了。
沈多意忙得忘记了戚时安的存在,等想起来过去看时人已经走了,桌上只剩下空酒杯。他收拾完继续工作,以为再次产生的交集已经结束。
直到换了衣服下班,他在酒吧门口看见戚时安靠着车门吸烟。
还是那包软珍小熊猫,戚时安其实没点燃,只是等得无聊拿出一根瞎玩儿。他抬眼望向门口,见沈多意直挺挺地立在那儿。
背着书包,穿着校服,球鞋干干净净,衣领洁白如新,校卡的带子从兜里露出来耷拉着,随着夜风轻摆。
头毛也在风中微颤,飘散了一地少年气。
大概比扎着领结穿着马甲要可爱一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