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阿什利坐在他左手边,几十根蜡烛将餐厅照应地灯火通明,男仆们陆续端上一道道做工考究、摆盘精致,味道也同样出彩的菜肴,再收起主人家用过的盘子。
为了避免破坏美观,每一道菜食用的部分都不超过三分之一,这是只有奢侈的大富之家才能享受的浪费。
“珍珠鸡果然很美味。”阿什利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多切了一片鸡肉。这样赏脸的做法无疑令雷特很高兴,他举起跟精致晚餐完全不相配的烈酒,向阿什利示意后一饮而尽。明明是有违礼仪的举止,他做起来却没有粗鲁的感觉,反而显得随性。
雷特·巴特勒是威尔克斯家的生意伙伴,阿什利的父亲——约翰·威尔克斯的友人。当阿什利结束三年欧洲大旅游准备归国时,老威尔克斯拜托在英国做生意的巴特勒船长带自己心爱的长子回家。经过一个月的海上航行,性格截然不同,思想却出奇合拍的两人建立起深厚的友谊,以至于可以在对方面前放松地展现自我。
“你回家后有什么打算?”雷特拒绝男仆的服侍,自己给自己又倒满一杯,“学习管理种植园?”
“我即将进入佐治亚大学人文艺术学院学习美术。”阿什利毫不掩饰自己对艺术的喜爱,“今年九月开学,我会提前去报道。”
“佐治亚大学?在乔治·布朗那种古板的老顽固手下过四年可不怎么美好。”乔治·布朗是佐治亚大学的现任校长,明显地雷特对校长先生并不看好,“你应该选择风气更开放的学校,没有艺术能在缺少自由的土壤里茁壮成长。你为什么不选择北方?哈佛大学就很不错。”
“布朗先生是父亲的好友,当初差点成为我的教父,在我还是个孩子时便计划着让我进入佐治亚大学,当然那时他还不是校长。”阿什利倒不觉得有什么遗憾的,完成一位亲近的长辈的愿望是令人高兴的事情。他是个上等人,在哪里上大学对于他的前程并不会有什么影响。
“好吧好吧,上等人的固执。”雷特啧啧嘴好像自己并不属于他口中的‘上等人’一样,但两人都知道他们属于同一阶层,不然也就没有这场宾主尽欢的晚餐了。
“你呢?打算去伦敦还是曼彻斯特?”阿什利放下刀叉,拿起象牙质地的调羹舀了一点布丁,细腻温润的奶香在口中弥漫,带着点布丁特有的微甜。“我听说你在那里建了新的纺织厂?租了一位子爵的领地?”
“那些濒临破产的贵族们总会需要寻找商机,不幸的是他们往往只剩下土地来出租了。”巴特勒言谈间充满对旧贵族的鄙夷,阿什利知道雷特喜好冒险看不起循规蹈矩者,也不去提醒他自己就是他口中的阶层的一员。
“不过这次我不去英国,我要去巴黎,骗光那些法国佬口袋里的法郎。”
阿什利没问雷特具体要做什么,那样就太超过了,没想到雷特自己就揭露出来,“我要办一家百货商场,在巴黎。里面出售所有可以合法售卖的货品。”
“像肯尼迪先生经营的那种?”阿什利不确定,他从没听说过百货商店,哪怕在巴黎旅行时也没有。
“当然不,伙计!这是我自己想的词!我的店可不会像老弗兰克一样小打小闹,我会包下香榭丽舍最繁华的地段,在最漂亮的建筑里开店。里面的商品都是统一的、制式的,这会大大节约成本。就像女士们的衣服,同一个款式可以出不同的型号,一定会大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