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泽西学院的托马斯·科尔先生曾向我提出邀请,出于种种原因我拒绝了。现在希望他不会拒绝我的入学申请。”阿什利非常喜欢科尔先生磅礴大气的绘画风格,只是比起风景他个人更偏向人物绘画,再加上有布朗先生的因素才拒绝对方。
“不过在此之前,最重要的是恢复名誉。”
老约翰也不是迂腐的人,不过是心中的道德标尺限制了他的行动,现在危机逼近眼前,非常时行非常事。
“虽然我并不喜欢一个人,但你得承认恶棍的办法有时候很有效。”老约翰抽出钢笔开始写信。
“爸爸,你说的是谁?”阿什利有些好奇,他隐隐有个人选……
“雷特·巴特勒。”一个有办法的恶棍,上流社会的毒瘤。
好的,猜测证实。
科普:新泽西学院就是后来的普林斯顿大学,托马斯·科尔先生是美国十九世纪初的著名画家,哈德逊河画派的创始人。在历史上他生存年代是1801 - 1848,蠢作者延长了他的寿命。本文中故事发生的年代是1856年。
第十三章
克莱顿城发生一件大事!
约翰·威尔克斯指控自家黑奴勾结外来黑鬼袭击贝克尔小姐!
简直耸人听闻!便是流传在伦敦街头的杀人者传说也不会比这更可怕了——卑贱的黑奴胆敢勾结外人谋害上等人家的小姐!还有比这更可怕的吗?
克莱顿城的上等人家谁没有成百黑奴?谁不需要黑奴种棉花、料理家务、清扫马厩?
一时间小城轰动了,常年无人问津的法庭被人群用满,高贵的太太小姐们早早占了位置,因观看人数众多绅士们只能发扬风格选择站席。
陪审团身着黑衣入席,三位法官依次就座,在手持圣经宣誓后,庭审开始了。
“女士们,先生们,我们今天齐聚此地,是为了一桩骇人听闻的恶事!黑奴亨利伙同流浪黑人科朗谋害贝克尔小姐!我的当事人约翰·威尔率先发言,雄浑有力的男高音在法庭中回荡,给人莫名的信服力。众人还没听证人证词就先信了几分。“黑奴亨利背弃慷慨赐予他和平生活的主人,割断贝克尔小姐的马车车轴,再让埋伏在贝克尔小姐马车前进道路中的科朗趁机行凶……”
随着律师的陈述,女士先生们仿佛都被带到了那天危险的情境里,惊呼和低语此起彼伏。
“太可怕了!”
“一个家里黑人居然和流浪黑人同流合污,这是跟我们权威的巨大挑衅。”
“亨利好歹也服侍威尔克斯家多年了,怎么这么想不开。”
“幸好阿什利及时赶到,不然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黑鬼都是贪婪又愚蠢!”
“把他们都绞死!”
旁听席上议论纷纷,所有人都相信律师的指控,没有一句质疑的声音。老牌上等人家威尔克斯指控黑鬼作恶,有什么可质疑的呢?该相信谁一目了然。
丹尼斯法官是一位受人尊重的老先生,他是克莱顿城首代移民,和阿什利的爷爷是一辈人,不用戴假发套就已经满头白发。老绅士眼睛已经看不大清楚,年轻时灵活的头脑也受限于身体情况,往日里没了可心的书记员几乎无法工作。
为了这起30年来都少有的大案,他穿着挺拔,脸上还画了妆,但颤巍巍的双手和不时需要擦拭嘴角涎液的举动已经暴露他老态龙钟的事实。
法槌敲击,响亮的声音回荡,接着丹尼斯特有的低哑嗓音响起,这口磁性的男低音四十年前曾迷倒无数少女贵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