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瑾拱了下手, “二少的心意我领了, 酒就不必了, 我来镇上还有其他事, 得赶在天黑前回去, 下次有时间,一定陪二少喝一杯。”
顾子玉遗憾不已, “行吧, 那就下次,就这么说定了。”
现在李瑾在他眼底就像一个会行走的摇钱树,他还真怕李瑾转身去了清风馆,因此他姿态摆的极低,还将刚赚的银子全拿了出来。
“这是刚赚的三十两,李兄收下吧,讨个吉利, 既然定了二八分, 以后就每十日结一次账, 如果没问题, 今天我们就签个契约书。”
李瑾正缺钱,也没客气,直接将银子揣到了怀里,大致拟了个契约,两人就署了名按了手印。
从归云阁出来后,李瑾先去街上买了一个竹篓,打算用它装东西,家里缺的东西太多,李瑾看到什么都觉得需要买。
每次吃饭因为碗不够,一家人总分成两批吃,碗必须多买几个,不然来了客人都没法招待,油盐酱油醋也没多少,尤其是油,因为没多少,他阿姐总舍不得用,必须多打点才行。
几乎每走几步就得停下来,买买买,最后又各买了两身衣服,扯了几匹布。
路过书画店时同样添添添,砚台要了一个,毛笔买了一支大的,两支小的,加几块墨锭,还买了一大摞毛边纸,几刀宣纸。
走了走了又给两个小家伙买了不少糖果和糕点,割了一大块肉。卖肉的老伯是个实在人,将剩下的大骨头都送给了李瑾,以至于到最后,李瑾的竹篓装的满满的,几乎背不动。
他一个长相出众的小哥儿,一个人独来独往,又买了这么多东西,没一会儿就被镇上的无赖盯上了。
这些无赖整日无所事事,就喜欢欺负落单的小哥儿和小媳妇,劫点色再劫点财,最美不过。街上人多,不好下手,他们不远不近地跟在了李瑾身后,打算跟上一段距离,没人了再动手。
殊不知一个人将他们的小心思尽收眼底。
“老大他朝客栈走去了。”
“等等看。”
李瑾来客栈是为了找长明,见他背了这么多东西,长明一双眼睛满是诧异,他张了张嘴,想问什么,终究还是没有问。
李瑾笑着解释了一句,“家里短的东西太多,就多买了一些。”
长明闷着嗓子说了一句,“我背吧。”
李瑾感激一笑,“没事,我自己来就行,等背不动了再麻烦你。”
长明嘴笨,只好点头,他跟老板说了一声,两人就一起离开了。
“老大,还有个汉子,还要跟吗?”
李瑾虽然长的好看,一身衣服却十分粗糙,脚上的草鞋也破的快露出了脚背,一看就是个穷小子,长的漂亮出身又低,这就像白白从天上掉下来个大馅饼,不咬一口简直天理难容,头目越看越觉得心中痒痒的。
“跟!一个文弱的小子,有什么好怕的!”
出了小镇,他们需要向右拐一下,前面是一条长长的土路,再往前是陈家村的旱地,刚拐了弯,五个汉子跟了上来。
他们穿着青色的长衫,衣服做工很精细,布料也不错,一个个却吊儿郎当的,一看就不像正经人。其中一个直接走到了李瑾跟前,“这位小哥儿,难得来镇上一趟,不玩玩再走多亏。”
瞄到李瑾的背篓里整整齐齐码着不少东西,他眼底闪过一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