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几分钟,叶闪闪又哒哒哒地跑了回来,手上端着一份蛋糕坐回到了地毯上。
想了想,宫越准备先讲道理,“只有史前时代,生活在草原和森林里面的原始人类,才会因为害怕饥饿而迅速吃下大量高热量的东西,直到吃不下为止,实际上,这对健康是不……”还没说完,就看见叶闪闪已经喂了一勺子奶油到嘴里,还一心二用地一边听自己说话一边点头,很赞同的样子。
宫越没忍住,伸出手指,把叶闪闪嘴角沾上的奶油拭了下来,指腹上传递出的肌肤触感,比奶油还要细腻。鬼使神差的,宫越把沾着奶油的手指,放到了自己的唇边上,再伸出舌尖把奶油舔舐进了嘴里。
很甜。
叶闪闪发现宫越把从自己嘴边刮下来的奶油吃掉了,愣了几愣之后,觉得特别感动——果然宫越也是非常喜欢吃甜食的,但为了让给自己吃,以及坚持的营养美学,才不得不苦苦忍着。之前把棉花糖让给了自己,现在又只吃那一点点奶油尝尝味道。
这一瞬间,他特别心疼宫越的不容易,于是又舀了一大勺蛋糕塞进嘴巴里,含含糊糊地给宫越说,“没事,我多吃一点,就当是你也吃了!”
宫越原本还有些不知道怎么解释自己刚刚的动作,现在只觉得——无话可说。
吃完了蛋糕,叶闪闪像是开了挂一样,几个小时就拼好了八千片的拼图。正准备拿手机把成品拍下来,发微博上面去显摆显摆,结果发现找不到自己的手机了。
懒得想手机到底是被随手丢到了哪里,叶闪闪拉了拉宫越的衣服,“哥你给我的手机打个电话呗。”
宫越点点头,直接就按下了快捷键1,没几秒,叶闪闪的手机铃声就在他的椅子脚边上响起来——正好被翻卷过来的地毯遮住了。
发现宫越准备弯腰去捡,叶闪闪突然想起了一个情节非常非常严重的问题,他猛地站起来,“哥等等别——”
然而还是晚了。
宫越弯腰把手机捡起来,看着亮起的屏幕上显示的一长串联系人备注名,似笑非笑地看着一脸绝望的叶闪闪,“珠穆朗玛高冷面瘫大魔王金主,嗯?”
如果忽略叶闪闪时不时的突发奇想,以及间歇性出现的话痨属性,单就这么安安静静地坐着,只看外表,会让人觉得他就像一个精致无比的艺术品,连五官和身材的比例,都像是通过精心设计和细微调整造就出来的,没有哪一处有瑕疵。
“你之前说,你是一个演员?”
“对啊。”叶闪闪点头,“我想想,我是去年开始演戏的,不过都是男五号开外的小配角。这次跟的剧组,是我的第二部电影,角色是一个出现了几个镜头的邪道星辰楼的楼主,武功很厉害,接这个角色的原因,是因为我很喜欢戏里面的衣服,大红色的古装,真的很好看!”
说着说着,他的语调就又活跃起来,原本还想说下去的,他突然想起对现在的宫越来说,和自己应该还不熟。于是叶闪闪有些意犹未尽地住了嘴,强行把后面的五百字都咽了回去。
憋话憋的心口疼。
宫越点头,他并不关心那个角色是什么,戏服长什么样,他更在意更关心的是,“我和你,是什么关系?”
他醒来之后发现,管家和易斯特都称呼叶闪闪为“叶少”——这是一种敬称,而在易斯特去接人的时候,按照惯例一样,直接就动用了他的私人飞机,可见这种事并不是一次两次。而叶闪闪和自己打招呼的时候,用的称呼是“哥”,话里漏出来的信息也说明,他和自己非常熟悉,至少经常都一起出行。
但是在他现在留有的记忆里面,从来没有出现过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