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四日情人节,晴,温远洲的大喜之日。
婚礼的举办地在温宅,走的是怀旧的古风婚礼流程,除了新郎的婚服、伴郎的特制服装外,跟轿的其他男人都是身着一模一样的近现代复古装扮,他们一群人往花轿的左边一站,别提多拉风了,而且右边伴娘团的姑娘们也是身着统一的古装裙,接亲的路上吸睛无数。
陆祺然身为伴郎,他的服饰比起别人的要更加精致,一身偏红色的伴郎服衬得他身姿更挺拔。挺鼻薄唇,他面皮又白净,显得人比平时要清隽上一两分。
他和温远洲在花轿的左侧打头,一清冷一温润,非常的惹眼。
周良本来打着在这场婚礼中快速脱单的主意,见个个美貌如花的伴娘团没搭理他暗送的秋波,甚至连路边围观的妹子都没有一个人注意过自己,越瞅心里越不是滋味。
他撞了下身边人的胳膊,朝走在前面的陆祺然努了下嘴,语气微酸:“你说,老温是不是觉得他的面皮子比我们的好看,所以他才不让我当伴郎的啊?”
伴郎事儿多,哪里有现在自在?林城早已妻儿双全,性子比母胎单身的周良要更沉稳,闻言只瞄了焦点之一的陆祺然一眼,笑道:“反正小陆站在老温身边,比起你我二人来都搭,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没习惯。”
陆祺然脑子好使,小时候连跳了好几级,所以成为了他们四人中年龄最小的那一个,他这一声“小陆”叫得也合情合理。
他们离得近,耳边震响的奏乐也没能遮住他们的谈话声,小陆先生听见了,低声道:“人丑就要多低调。”
周良差点上前给他一脚。
他们四个当年在医学院里同住一个寝室,多年来关系依然很要好,互损已成为常态,林城见怪不怪的笑而不语。
从新娘居住的小区到温宅有一定的距离,有专门的抬轿人员,也很多有看热闹的群众,但焦点都不在自己身上,无聊之下,周良忍了没有几分钟,他的话痨病又犯了。
“你说小陆咋想的?人家庄馥雅这么上等的一个美女,要名有名!要钱有钱!多少男人梦寐以求啊,现在这个美女都主动追求他了,他竟然还推三阻四!”
他掰着手指头细数人家的优点,一脸的不可思议。
林城:“因为你长得不好看,所以他的思维你是不会懂的。”
“……我这不是在问你吗。”
“我长得也不好看,我哪里知道?”
“……”
安静了一小会,周良又小小声的嘀咕:“哼,要不是老温生日那天我有事没去,这样的美女怎么可能会看得上他!”
林城扭头,装作没听见。
喜庆的唢呐声一路吹到了温宅,周良也成功的在迫不及待出来迎接新人的宾客中,见到了盛装出席的庄馥雅真人。
妖冶的妆容、价值不菲的全套钻饰、孔雀蓝的礼服长裙,人靠衣装,她单是往那儿一站就御姐气场十足,加上她的气势又比一般人的盛,竟碾压了在场的美女,当然,新娘除外。
人是真的美,周良看得痴迷无比,差点挪不开眼,在庄馥雅犀利的视线扫过来时,他觉得她就像是住在城堡里的女王,高高在上,他则是匍匐在她鞋边的一粒尘埃。
美艳的佳人没有在意周良这颗灰尘,她的目光直直射向他前方的伴郎。
陆祺然自然也发觉了她能烫熟人的视线,在她跟着想近距离围观新人的客人们围过来时,悄悄后退一步,薄唇微动。
“你不是说,有你在她就不会看上我了吗?现在就是你表现的机会。”
在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