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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三十三、三十四章
里,陆斯羽绝对是一个会享受的人,虽然不知道这个念头来自哪里,但他就是这么觉得。

    排骨这点钱在他眼里不过是小钱,他虽是来蹭饭吃的,却也不会没脸没皮,想着等回去之前拿些钱出来,也就把这件事放下了。

    炖排骨是比较费时间的,也不需要太过处理,几人就站在一旁,闻着锅里飘出来的香气。

    庄锦寒吃过许多好吃的,可是也没想到只是普普通通的黄豆炖排骨就勾起了他的馋虫,肚子更是咕噜噜直叫,恨不得立即开动,这样的反应不禁让他暗忖难道真的是太饿了?

    许久,陆斯羽掀开锅盖,用筷子夹了一筷排骨,在嘴边吹了一会儿:“乐乐来,自己用手拿着。”

    自从陆斯羽到来之后,他就一直在培养三个小孩吃饭前洗手的习惯,今天排骨的香气已经飘了这么久,站在旁边的两个小的自然早就洗好了手,只等什么时候开吃,所以他让乐乐用手接排骨的时候也不怕他的手太脏。

    陆斯乐一块,陆斯云一块,他又招呼陆斯月去洗手,又给了她一块。

    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都是一样吃的,可是站在灶头旁吃就是比端上餐桌要美味。

    陆斯羽在盆里装了冷水,又从灶头中间的小锅里舀出热水匀了一下:“庄哥你先洗个手,我再给你。”

    庄锦寒很想说他没有站在灶头旁吃菜的习惯,但是因为陆斯羽说了,他也顺势洗了个手,然后手里就多了一个排骨。

    看着三个小的都在啃,他也忍不住上手,不是,上嘴,刚刚咬了一口,他就察觉到了刚出炉排骨的味道确实要比放了许久的排骨味道好很多,外凉里热,一口咬进去,嘴巴里都是暖乎乎的感觉。

    因为炖的久了,排骨跟黄豆的味道融合,滋味真是说不出的美味。

    庄锦寒不像三个小的,一点点慢慢吃,他是直接一口咬下,所以他吃完了,其余三位还在吃,目光忍不住看向陆斯羽……手里的排骨。

    “开饭了再吃。”陆斯羽迅速把筷子上的排骨咬进嘴里,虽然并没有接触到筷子,但这动作却很快,像是有人要来抢一样。

    庄锦寒无奈扶额,他倒是真的不缺这口吃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陆斯羽家里的黄豆炖排骨竟然特别的好吃,即使是他都按耐不住口腹之欲。

    不过庄锦寒总归是庄锦寒,只是一会儿,他就调整了自己的心情:“这道菜已经入味了。”

    “嗯,我正要盛出来呢。”陆斯羽含糊道,顺便把嘴里的骨头吐出来。

    面对庄锦寒,其实他应该要更加礼貌一些,更加尊重这人,可是想到自己跟这家伙以后也不会有什么交集,他也不在乎这个,也就没有把庄锦寒当成大少爷。

    这顿饭除了黄豆炖排骨之外,米饭跟以往一样的粥。

    陆斯羽倒是有实力顿顿给几个孩子做实心的米饭,可是农村里所有都是这样的,几乎家家户户都是白粥,他好歹一天三顿,有些家庭一天两顿的比比皆是,再搞特殊就不太好了。

    索性他煮粥的时候分量比较多,因此三个孩子的气色最近看起来倒是好多了。

    古代没有电饭煲,再加上农村一般只用一个锅,因为热锅可以省柴火,一旦做了炒菜,锅就要腾出来,接下来煮粥还是用同一个锅。

    不过在煮粥的同时,陆斯羽也把之前盛出来的黄豆炖排骨搁在木架子上,一起放进锅里,以免这道菜凉了。

    这顿饭是陆斯羽自穿越以来吃到第二好的一顿饭,最好的那顿饭自然是在庄锦寒家里吃的那顿。

    他也没问庄锦寒好不好吃,这人家庭条件那么好,不管他做什么都不会引起这人的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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