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缘是个可靠又无用的东西,他唯一的作用就是能让我抬起头或低下头。我如果有他们的血缘,我就可以无所顾忌的理直气壮的扬着脸面做人,谁都不能叫我难看,让我难看的人我也有足够的底气叫他们加倍奉还。
可惜得是,我没有。
所以我嫉妒啊!嫉妒的发疯!
可是我是演技太好的戏子,卑微而下贱的同时,能轻而易举的骗来我想要的一切!
血脉算什么?还不是我一个外人最后掌控者这个虚伪的家族?还不是......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哈哈,家族里的那些死老头们每天烦不胜烦,讨厌极了,他们居然嫌弃我的经营,说什么我不求进取啊说我太保守说我压根就不知道怎么做生意,呵呵,你们会做你们有权么?没权就给我闭嘴,我不想听。
你们知道什么?这样就够了。
哈哈,那个愚蠢的二叔在听见我这句话是那不可置信的眼神真是搞笑极了,我被他的自以为是愉悦到了,当初不过是和他合作而已,他居然真的以为我有什么野心。
真是抱歉,让你,你们,都失望了。
我就是个没野心的人,得过且过就好了啊,那么多钱生意那么大做什么。
我终其一生所追求的不过一个安稳。
我之所以夺了千家的权,不过是为了我那卑微可怜的不安——我若做了家主,谁都没有权利再赶我出千家的家门。
看吧!多么可笑,这就是我,这就是我想的。
别以为我不知道他们在背地里说我什么阴沉啊捉摸不定啊难以揣测什么的,我就站在背地里看着背地里的你们讨论那些完全没有任何依据的度测......哈哈,我就是看看不说话。
你们这群蠢货想得太多太复杂还怪我阴沉。
真是肮脏到不忍直视的龌龊心思。
后来,千城雪再也找不到了,我的地位也彻底稳固了,谁让千城瑾那蠢小子对家族里的事完全没心思呢,那个傻子甚至给我说,“哥,求你让我做个混吃等死的富二代吧!”
哈哈,时间过得挺快。
初一长大了,阿瑾也长大了,千城雪也消失了很多年了。
我,也该成家立业了,我没有这方面的想法,但是家族的那些死老头催的不行,真不知道是我结婚还是他们结婚,搞笑。
不过,我还挺开心的,这就是做家主的好处,所有人都关注着我并“关心”着我,被人关心的感觉,是很美妙的。
其实,和谁结婚我是无所谓的,毕竟我谁也不喜欢,所以,娶谁都一样。
有意思的是,他们给我确定的新娘是初一。
她虽然是个私生女,但她现在是上代家主唯一的女儿了,她是半个家族人,而我,始终是个外人。
呵,这就是血缘。
可是,我那个蠢弟弟他喜欢初一,而初一本人,可能是因为她姐姐的关系喜欢我,又或者可能因为我是家主的关系从而她表现了对我的兴趣。
这种女人不适合我愚蠢的弟弟。
所以,我决定娶她。我觉得还是不要让她祸害我那愚蠢的弟弟了。
不知道我那蠢弟弟出于什么原因,他约她去看电影,在商业城——可能是为了一个了断。
可生活总是上演着狗血和更狗血!
初一在商业城看见了那个小时已久的女人,虽然只是个模糊的影子。
我那愚蠢的弟弟以为她是看花了眼,可我信她!这个世界上,只有初一,她永远不会认错千城雪。听起来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