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写今天的日记,他现在画画的速度比以往快了许多,但想记录下的事情也更多了,这样一平均,其实花费的时间还是那样多。
他是窝在飘窗上写的,能够很敏感地看到外面的变化,才写到一半,窗户外头忽然亮了起来,裴向雀看到有一辆车停了下来。
是陆叔叔回来了,要比平时早一些。
裴向雀歪着脑袋,恨不得将整张脸贴在玻璃上瞧着走过来的陆叔叔。
不过到底是年纪大了些,要面子了,等陆郁走进屋里,裴向雀好不容易才克制自己,将眼神收了回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又蜷成一团写日记。
陆郁推开门,走了过来,他微微眯着眼,又轻又柔地笑着,“在写日记?”
他的长相偏向锋利,轮廓深刻,只有对裴向雀笑着的时候,才能表现出柔和。
裴向雀抬起头,立刻放下手里的纸笔,从飘窗上跳了下去。
同往常一样,两个人聊了一会闲话,按照科学发展吃糖计划吃了两粒糖,陆郁又谈到了别的,他问:“你今天是不是在微博上说,只为我一个人唱情歌?”
裴向雀怔了怔,软声软气地哼了一声,“那不是,陆叔叔希望的吗?”
这回轮到陆郁愣了。
他派人搜集民谣和乡间曲调时都提前剔除了情歌的部分,裴向雀拿到手上的时候一首情歌也没有。
不得不说,这一回陆郁做的太明显,连裴向雀都能感觉出来。
他将脑袋搁在陆郁的肩膀上,说话又像是抱怨,又像是撒娇,“我,我又不是真的,真的傻!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声音又忽而低了起来,“但是,我也真的,只想为我的,陆叔叔唱,唱情歌啊。”
作者有话要说: 小雀:我,我只为陆叔叔唱情歌!
大裴:你以为自己是百灵鸟?不,你只是一只小雀。
小雀:那,那怎么了!你歧视我的品种吗!
大裴:不。我只是觉得,你唱歌只能叽叽喳喳,唱情歌主要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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