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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被你利用。”

    一句一句地往外蹦的,声音柔润而肯定,带点隐秘的高兴。

    也许,这就是被朋友依赖的成就感吧。

    龙泽终于组织好语言,他十分满意自己的超常发挥,觉得自己已经赶上表兄的一半功力,最后一句也憋了出来——

    “朋友之间,本来就是要互相帮助的。”

    是夜,以这句真诚的话作结。

    翌日,钟岚向爸妈坦白,商量到大城市工作的事。

    出乎意料的是,一直非常抗拒女儿远嫁的钟父,却头一个表现出支持:“年轻该出去闯闯,留在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我没念过书,能靠双手挣钱养活你们,可过的是什么日子,我心里难道没数么?难得闺女有文化,不用担心我们,有长假了回来歇歇,你妈挺想你的。”

    在一辈子没离过老家的钟父眼中,这个县城就是一个世界,他知道外边有更多更好的。

    他自觉没文化,不配去看。

    这么努力也要供她念书上大学,就是希望自己不配的,女儿配得起,而且能得到。

    “想去就去吧,混得不好就回来,我养你,”

    想起闺女的收入,钟父轻咳一声:“可能没有你现在过得这么富贵,但以前怎么养的,以后就怎么养,万事有爸妈。”

    他至今都不明白,为什么小说放在网络上,就一直会有钱滚进帐户了。

    不可思议,不能理解,超出了他对世界的认知。

    即使钟岚不码字,打断脚在家整天混吃等死,三本完本书网络订阅的后续收入,也足以维持她的生活了。

    她这一趟,更多是做自己想做的事。

    月薪三千的时候,想着每个月不干活白领一万块,就可以天天在家当废人,完全不介意当米虫——等真达到了这个标准,还远远超出后,她倒想实现自我了。就像曾经以为自己是个商业到极致只爱钱的人,也会在衣食足后,开始写没那么赚钱,却有兴趣的新题材。

    钟岚点头,承了父亲的情:“好,混得不好,我就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