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琦的公司在城西,这里是城北,直线距离不算太远,可公交车却是东绕西绕的,再加上早高峰,挤一个半小时公交再正常不过,而且有座的几率约等于0,这还不算等车的时间。
九点上班,七点出门都嫌晚,郭琦六点半还在床上躺着,时间紧迫度可想而知。
她火烧屁股似的东跑西颠左翻右找,偌大的公寓只听她一个人咚咚哒哒大呼小叫。
“我公交卡呢?”
“昨晚你给我那钥匙呢?”
“我手机呢?刚刚明明在这儿的!”
庄妍坐在沙发上,双腿交叠,淡定地喝着早茶翻着协议书,顺便还瞟了一眼桌上大概来不及被吃掉的另一份早餐。
看来六点起床还是有点晚,再提早十分钟,五点五十,刚好她洗完晨澡出来做饭,换她洗。
等郭琦终于找齐东西,一看手机,已经六点五十八了。
“庄医生,我公司远,我先走了!”
“等一下,这个,先签了再走。”庄妍起身把那两份协议书都递给了她。
郭琦接过来大致翻了一下,庄妍的笔也顺势递了过来。
“签了吧。”
协议书薄薄的,a4纸也就三四页,可该写的一条不少,那满满一长串条条款款的大多都是家规,譬如门禁时间,不能带任何人来家里,不能在家里抽烟酗酒,诸如此类。
当然也有详细的各项费用支付方案,不过这所谓的费用只有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其余治疗费住宿费什么的,一概没提,其实庄妍原本连这些都不想提,不过为了控制郭琦的工资卡就写上了。
协议最末还专门提到郭琦是自发自愿签订本协议的,两人之间不存在医患关系,也不存在租赁关系,只是庄妍单纯友善的帮助,无论郭琦在居住期间发生任何事都与她无关,她也不必为郭琦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而关于郭琦假扮她女友,她为郭琦提供心理治疗,协议里也有提到,不过,说法完全不同。
协议里的郭琦假扮女友称之为协助她赶走骚扰者,而她的心理治疗则称之为给予郭琦友情心理引导。
在同住期间,双方必须互相帮助,否则就算违约。
郭琦违约需补付双倍住宿费并立刻搬出她家,她违约则要让郭琦免费再住不少于半年。
这合约乍一看好像挺公平,两头兼顾,不偏不倚,可仔细一推敲……
就算她违约了,郭琦费老鼻子劲告赢她又能得到什么好处?跟对簿公堂的人同住一个屋檐下相看两相厌?而且还得继续遵守协议里那些条条款款的家规,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吗?
而郭琦违约就不一样了,郭琦最缺的就是钱,一分钱逼倒英雄汉,何况郭琦也不是什么英雄好汉。
当然,这只是表面,这协议可是她专门找那个律师朋友刘余琳帮忙做的,绝对合法,里面的具体细节还埋了不少陷阱,郭琦违约,根本不只是赔钱那么简单,刘余琳可以轻松地将她的行为定性为诈骗。
换句话说,一旦郭琦签约,不听她的话就得赔钱!就得坐牢!就得给自己一生留下难以磨灭的污点!
这一招算不得高明,老油条一眼就能识破,可吓唬郭琦这种刚出社会的新鲜人足够了。
庄妍点了点纸尾,镜片后的眸子一尘不染,唇角依稀还挂着一点亲切的笑意,半点没有要坑人的迹象。
“不是快迟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