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竹剑已崩了刃,他的真气已然油尽灯枯。
他知道自己的死期到了,但唯一遗恨的,就是他留在木屋里的幼子。
胡不归受托来西域,好不容易还完了李寻欢的人情,只想就此回中原继续当个浪荡无定所的“疯子”。但妻子身怀六甲,临盆就在这几日,未免旅途辛苦,胡不归就推迟了几天,打算等孩子降生再出发。
熟料,就是这多等的几天,意外接踵而至。
无花说得不错,他之所以要做一个“疯子”,正因为他知道太多秘密,头脑又太过聪明。
在江湖中,秘密往往才是催命的符咒。
胡不归前不久才和那中二病白天羽打了一场,两败俱伤,实力打了对折,就算陆续送了他相当不错的伤药,也不过恢复到七成。他喜得贵子,狂喜之中疏于防范,偷袭不期而至。
妻子不幸亡故,胡不归自己也伤重难治,他一路逃亡至此,含泪将所有剩下的“灵药”都喂给了幼子,将他藏在瓦罐中,以期那些药能吊住他的性命,支持到有人发现他。
可那孩子还那么小,冰天雪地里的饥寒,比起生死一瞬的快刀,也不知究竟哪一个离死亡更近。
身后掌风呼啸,胡不归神色一凝,拼尽最大的力气调动四肢,堪堪避过按向他后心的杀招。他已是强弩之末,诚然避开了要害,也还是结实被这一掌击飞出去。
胡不归强自忍住,借这冲力猛地拔起身形,向前疾跃十数尺。
“莫让他跑了!”那身量奇伟的巨人扛着矮子,语声发出时,竟分不出到底是他们俩谁说的话。
胡不归破口骂道“见不得人的孙子蒙着脸,也还是见不得人的孙子!就算你找个九尺的巨人狐假虎威,你也还是个娘胎里就长不大的侏儒!”
他这话一出,那矮子登时气得七窍生烟,“弄死他!妈卖批给老子弄死他!”
胡不归冷不丁转过身来,提剑往斜里一刺,剑光若一泓秋水,“嗤”地穿入巨人的肩脊,带出一蓬干脆漂亮的血花。
他一击得手,踉跄退了几步,喘息少顷,哈哈狂笑“你们索性将面巾都摘了算了,就你们这几副尊容,不用撒泡尿都能照出狗影来。”
那北方口音的人闷声不吭,指尖银光一闪。
“卟”,胡不归身体一震,一柄飞刀已没入他肩头同样的位置。
“……”他垂首半晌,眼睛赤红,“……你再练上二十年,也比不上李寻欢!”
那人亦被他气得发抖。
胡不归自知生机已断,绝望愤慨之际,不禁悲从中来,刚刚狂笑过后,居然又放声大哭。
这些人早习惯了他这样子,只当他还是如传闻般疯疯癫癫。
这天下无双的剑客生命快要结束时,才难得露出苦涩而真实的温情。他心想,也许不等白家的人发现罐子里的孩子,他们父子就要在黄泉相会了。
可怜幼子平白受苦。
他狠狠给了自己好几个巴掌,仰天长嘶。
四人警惕围堵着他,谁也没上前动作。
胡不归的目光悠远投向雪山,心中一叹。
忽然,他视野尽头冒出一颗金灿灿的脑袋,火一样的红纱与圣洁的白袍随风鼓动,宛若雪山之巅神女降世。
“神女”的胳肢窝里,夹着一团他无比眼熟的“东西”。
……卧槽。
那那那好像是他儿砸啊?!
胡不归的嘶鸣猛地拐了个调,仿佛被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