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柏趁机敲边鼓:“我们还是买几个下人来吧。这样还可以让他们给你做衣服,不用上外头找人定做了,多省钱。你也不会舍得,老让娘来给你做衣服吧?”
“娘给你做就算了,我总不好意思也让娘给我做。况且,老做针线多伤眼睛。”
“就算别的不买,至少也得买个门房吧?像今天,日后若是咱俩出门谈生意,难道让娘开门?”关键娘还不太敢开。
沈慕犹豫了一会儿,想起来在钟家见的那一串串的仆人,最终点了头。
现在毕竟不像以前在村里,只有个小小的院子。院外喊话屋里都能听见。现在他们也算得上家大业大,虽然对富裕没有具体的概念,但他隐约觉得,自家好像比钟家有钱。如果富人的标配都该是这样,自己至少也得做个门面工夫。
沈慕从小就是个争强好胜不服输的性子,好端端的,他不能接受被人无缘无故看不起。
宋柏非常高兴。他也不是喜欢使唤下人的人,但总想让沈慕和刘氏清闲些。像自家买的这个大宅子,不说别的,打扫卫生就得花上大半天的工夫,这还只住了两进。要是四进都用上,沈慕和刘氏一天啥也别干,光打扫卫生就累的够呛了。
“也别买太多,咱们以后不是还要回村子里么。”沈慕别别扭扭的开口。从无产阶级到可以买下人,这个跨越有点儿大,沈慕努力在接受,但还是有点费劲。
“当然当然。”宋柏也知道一口吃不成个胖子,沈慕能松口已经是个大进步了:“就跟在兴安县时一样,院子里两个小丫头打扫卫生,顺便让她们做做针线,平常还能陪娘说说话。再加一个门房。三个人如何?”
择日不如撞日,吃罢了午饭,两人就往街上去了。这次沈慕长了记性,特意翻出来两身在兴安县时做的绸子衣裳。
如今买人都不必去人市,街上到处都是卖儿卖女、自卖自身的人。价格都便宜得很,卖儿卖女的还想落点儿银子,自卖自身的基本上主家保证给口饱饭吃,就能跟你走。
两人衣着华丽地走在街上,就不断有人拦路求卖,沈慕本就不习惯穿绸子,此时被扰得不胜其烦,有些后悔,小声道:“早知道不穿成这样了。”
宋柏也跟着小声凑到他耳边:“你要是不穿成这样,人家还怕你出不起米粮,不敢跟你走呢。”
这话倒是真的。特别是那些自卖自身的人,也是挑主家的。生怕被哄骗了去,再转手被卖掉。
“二位爷,瞧瞧我这闺女吧,会下灶,会做针线,地里的活儿也能干,模样还俊俏。”一个干瘦的女人怯生生的拉着自己的女儿像宋柏介绍:“只要四两银子,或一石大米。”
沈慕一怔:“如今粮价已经涨到了四两一石了吗?”
太平年间,一石粗粗磨过的大米只要一两银子,精米也不过一两六钱银子一石。
宋柏听着女人的介绍,倒是有些满意:“会做针线,还会做饭,挺合适的。你觉得呢?”
沈慕把目光挪到那小姑娘的脸上,有些犹豫:“她……长得有点儿好看。”
吃完饭洗碗的时候,刘氏知道他们要出去买人,特意把沈慕拉倒厨房一阵叮嘱,不让买好看的小姑娘、小哥儿回来。
“虽然小宋是个好的,但那些好看且自知的人呐,多半都有些心大。虽然也不是说人人都这样,但咱们把苗头掐死在摇篮里,不更好吗?”
刘氏皱着眉道:“要是你俩成亲了,我也不说这话了。可你离出孝期还有段时间呢……”弄个漂漂亮亮的小姑娘、小哥儿在跟前晃荡,就怕本来没事儿也给拱出火了。
母亲的教导,沈慕铭记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