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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捉虫)
    温妮莎之拖着一个最小号的旅行箱上了前往哥谭的飞机,多余的东西一件都没有带,全都送回了史塔克基金会,她可不是去享受的,这么多年的教育费用都是算在他们自己的身上的,简而言之,从上小学开始,他们就已经背上了债务,而且一天比一天多。也就是说,斯塔德们想要还完债后还能过得好,只能选择那些高薪职业,而高薪职业有需要优秀的成绩和能力,不管是淘汰制度还是贷款制度,都推动着所有斯塔德不断向前。

    老天爷!每次想到这,温妮莎都为她着渺茫的未来而苦恼,哥谭市可没有华尔街赚的多!

    主要是那里还不太安全,起码纽约还有她那个身家百亿的后爹保护,哥谭疯子总比英雄多。斯塔德们私下有讨论过史塔克和韦恩两家的老大,托尼是披着钻石王老五皮的超级英雄,而布鲁斯是一个花花公子,女斯塔德们却还是纷纷选择了布鲁斯,其中一个原因是他看着年轻,还有一个原因是布鲁斯不是超级英雄,比较安全。

    丽莎偷偷跟温妮莎说:她不想跟爸爸在一起。忘了说,虽然基金会的所有孩子都要叫托尼一声先生,可说到底他也算是斯塔德们的父亲,他可真是一个喜欢给年轻人机会的好人!

    走出机舱,温妮莎恨不得自己有什么超能力,比如时光倒流什么的:哥谭简直像是阴雨连绵的的英国。哦,她绝对没有抹黑英国,但是这里的天气实在是太糟糕了,机场周围没有高楼大厦,挖土的机器却在隆隆作响,天知道那些巨型铁爪在挖掘什么,空气湿哒哒、黏糊糊的。

    一辆黑色的suv在看见左右张望的温妮莎之后,长按了一下喇叭,打着双闪,却没有开门,估计是怕车子里面的布面被雨淋湿。温妮莎拖着行李箱靠近了那辆车,车窗下降了差不多十公分,那人只露出了上半张脸,开口问道:“温妮莎?”

    听到了温妮莎确认的回答,车门发出“咔哒”的一声,那应该是后车门的锁,也不知道是该说他们警惕性太高了,还是这座城市是在是太危险,以至于他们连车门都不敢随意打开。

    “我们会先送你去公寓放,吃过午饭后,一起去公司。”副驾驶的那位先生说道。

    温妮莎闻言点了点头,开车的人通过后视镜看到了温妮莎的动作,没有说什么,眼神又回到了前方的路上。车子慢慢开进了市区,高楼的尖顶伸向了天空,不同于纽约的时尚,哥谭总让人觉得喘不过气来,这或许是心理作用。

    `三门大桥的尽头是一片空地,远处坐落着两个……或者是三个建筑,显得孤零零的。“在哥谭,不要探究你不知道的事情,尤其远离这个地方。”

    “这里是哪里?”温妮莎追问。

    副驾驶上坐着的人长叹了一口气,抬手捏了捏鼻梁,如果可以,他真的很想让温妮莎看见自己翻到天灵盖上的白眼,她压根没有记住他刚刚说的话!“阿卡姆疯人院。”不过他还是回答了。

    跨过了史邦河大桥,穿越了整个上东区之后,温妮莎终于来到了位于时尚区的公寓,街对面就是罗宾逊公园,是个朝向好,一室一厅的单身公寓,墙面是如同蛋壳一般的白色,既干净明亮又美观,地面上也铺上了瓷砖,不仅美观耐用,还质量一流——起码她不用租住布鲁克林的小房子,早上还要做车去曼哈顿岛上。

    “天色暗了不要出门,如果你想活的时间长一点就听我的话。”那人说道。公园是杀手鳄的管辖区,他会在晚上的时候抓一个“幸运”的小孩来吃掉,如果他不饿可能就只是将猎物撕碎。而时尚区和钻石区则是企鹅人,哦抱歉,是奥斯瓦尔德·科波特,如果让他听到“企鹅”两个字,估计他又要发狂了。

    他不断催促着,看来是有点不耐烦,还没等温妮莎适应环境,就急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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