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照连续拍了三天,每天要换三四套衣服,每天也有不少人围着我们转,一开始我挺不习惯的,可是后来看着沈修白深情的眸子就放松下来了。
我从年少就喜欢的男孩,如今长成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我既幸运又幸福。
结婚照拍完,沈修白陪着我在电脑前挑选着最美好的画面,又挑了三天才定下来最好的印出来框起来。
一套结婚照花了不少钱,人家店里送了不少东西,沈修白觉得很多镜头画面都很好看,所以又加了钱把他们捕捉的所有画面都买了下来,人家用了一个大u盘给我们直接装了进去。
之后就是挑酒宴地等等一些琐碎的事,我乐此不疲的参加,沈修白却只让我参与半天,就让林玫带我去美容店做脸做身体,他想让我以最轻松最美好的状态迎接我们的婚礼。
沈修白累了一整天,晚上却不肯早点睡,坐在书房电脑前插上u盘看着我们的结婚照,他嘴角挂着温和的笑容,整个人看起来柔软了许多。
我会搬来椅子坐在他身边也欣赏一会儿,他便会一只手拿着鼠标,另一只手圈住我的腰肢,手指微微磨蹭着我的腰,痒痒的,烫烫的。
我早已经做好了把自己交给他的准备,所以即使婚礼没几天了,但我从未抵触过和他接触,可每每情到浓时,他都会打住。
他宠溺的看着我,“你是我唯一想共度一生的女孩,我不能在这条路上亵渎你。”
我其实挺不能理解沈修白在这种事上的执着,我都不在意了,可他那么在意。
但理解归不理解,我心里还是窃喜的,每天心情都跟裹了蜜一样甜,最开心的事情就是看见他。
婚礼的前一天,我回了沈家住,因为按照婚礼过程要把我从娘家接去夫家,我们就把沈家当成娘家,把我和沈修白住的房子当成夫家。
那天晚上林玫亲自给我的脸和手做了个sa,早早的就催着我睡,生怕我有了黑眼圈什么的。
睡得早便醒得早,第二天早上六点钟就醒了,自己乖乖的把喜庆的大红色旗袍穿在身上。之所以选择旗袍,第一是因为天气凉,不适合穿婚纱,婚纱又比较繁杂;第二是因为我一直就比较喜欢咱们大中国具有特色的物品,旗袍就是一种。
而且这件旗袍有很大的意义,设计图是我自己画了交给范聆歌,他给他的工人做出来的。
耀眼的大红色旗袍上用金丝线绣着凤凰图案,袖扣是不规则的喇叭样式,裙摆沿着我的身线一直垂坠到脚腕,侧身开了一条不长不短的口子,若隐若现露出我的长腿。
我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这一身,感叹范聆歌的工人手真巧,按着我的设计图把我想要的都做出来了,我没想到的细节也做出来了,太美。
房门被敲响,我连忙拉开门,入眼的竟然是玲玲。
我下意识皱了皱眉,想起那天在包厢外面她跟范聆歌撒的谎,对她的态度无法像以前随和。
“你来做什么”
“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我来看看。”
玲玲垂眸盯着我的旗袍,让我有一种她不是来看我,是来看我的旗袍的。
我想到她勤勤恳恳在店里工作,礼貌道“你要是喜欢,等你结婚的时候我帮你设计一套。”
她嘴角勾了勾,“是挺喜欢的,但更喜欢的是做这旗袍人的手艺。你能给我设计图,但他绝对不会帮我做的。”
我皱眉,抓住了她话里的重点。
“你是说这旗袍是范聆歌自己做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