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纹路。粉粉的嫩嫩的,像是娇柔妩媚的花瓣。他心中有种亲吻它的冲动。
突然,一切都消失了,他能看见的只有少女乌黑发亮的发顶。
他的冒失已经被对方察觉了吗
他懊恼无比,为自己龌龊的想法感到可耻,握拳轻轻捶打额头。
手上蓦地一沉,一个温热的东西落入他手中。
他低头一看,是个精致的袖炉。
“你刚在一直在看我,是不是想跟我借它啊”少女笑得爽朗大方,声音娇软,“是我疏忽了,只顾着自己取暖,倒是把您忘了。”
李润将袖炉塞回赵玉卿手中,“你拿着,我不用这个,我是男人不怕冷的。”
赵玉卿又将它推了回去,“你说谎,你的手都快冻成胡萝卜了。”
是吗
他低头打量着自己的手指,又红又肿,的确有些丑。
忽然间一只柔软的小手覆了上来,轻轻的搓着他的手指。
“你这手竟然生了冻疮我看看你自己怎么也不上心啊,它们眼下还不显,可你要是任其发展,以后就越来越严重,你会觉得痛痒无比,到时候什么事都做不了。”
她说得有些急,凶巴巴的话里却藏不住对他的关心。
“你也长过这样的疙瘩吗”李润瞧着那白嫩纤细的手指,不像是长过冻疮的。
赵玉卿摇了摇头,“当然没有。不过你这个就很危险了,所以你更不能拒绝它了。”
她怕李润还要拒绝,急中生智,按住李润的两只手,贴在温热的袖炉上。
李润看着小姑娘,她脸上的得意之状毫不掩饰,好似做成一件大事的表情般。
他心中的波澜越来越大。
他三岁开始执笔练字,无论严寒酷暑都不曾懈怠。每年冬天,他的手都会长冻疮,手指变得臃肿粗大,又痛又痒,他忍不住扣,抠破了表皮,露出淡黄色的脓水。等到了春天,伤口慢慢愈合,痛痒逐渐减少。这样的过程他早就习惯了。
他还记得佟嫣然第一次看见他手上冻疮时的表情,惊讶中带着点嫌弃,之后便是远远的避开,让他将手藏好,若不然他这双丑手会被人嘲笑。
他的这双手做过最多的事除了执笔拿筷,便是替佟嫣然剥瓜子削果皮,替她抄书陪她逛街拎东西。
可她却从未关心过他的手。
他有些唏嘘,替自己的手感到不值。也许还有一丝埋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