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莱蒙,小名吉米(只有爸爸哥哥和最好的朋友可以这么叫他),出生在一个单亲家庭。
他的母亲在他出生的那一天,不幸撒手离世,抛下了还在襁褓之中的幼子和一个从来不会照顾自己的笨蛋丈夫,以及年仅六岁的长子林德。
这件事非常糟糕。
最糟糕的地方主要在于,莱蒙家一大一小的两个男人不得不在丧妻(丧母)的悲痛万分中,还要手忙脚乱地去面对一个只会扯着嗓子嚎啕大哭的小婴儿。
他们对此束手无策、精神几乎崩溃。
那就是一出活生生的人间悲剧!
婴儿期的詹姆斯就是个恶魔。
他天天都在哭,永远都在哭!
饿了哭;渴了哭;枕头不舒服哭;尿了哭;不开心哭;睡不着哭;一天二十四小时,想什么时候哭就什么时候哭,不管别人忙闲,也不管白天黑夜……
父亲约翰和哥哥林德全都被他折磨地筋疲力尽,家里尿布奶瓶满天飞。
后来詹姆斯不哭了。
可又有新的麻烦出现。
长大的孩子总会有自己的小想法和小心思,可父亲老约翰天生缺乏温柔细胞,不擅长任何倾听和理解。
他带孩子像是在养小狗,这里并无任何贬义,而是单纯代表他的某些行为,具体表现在会大方地给吃给喝给钱,遇到事情会以命令语气为主,闲着没事也会领出门溜溜,至于说什么来一场温情的谈话和一个父亲拥抱……实在抱歉,硬汉约翰无能为力。
除此以外,“别逗了,你以为自己是个jimmygirl吗?”
哥哥林德,一个几乎继承了父亲所有钢铁直男基因,甚至还会将之变本加厉发扬光大的混蛋,这时候总会站出来,恶劣地替爸爸嘲笑、打击自己心思敏感的弟弟:“拜托,认清性别再撒娇,老弟,你又不是个妹妹。”
“性别歧视什么的太过分了!再说,凭你俩那个低情商,就算我是个妹妹也好不到哪里去。”詹姆斯忍不住愤愤地想:“因为你们两个混蛋根本就不知道怎么说人话。”
所以,打从有记忆以来,家里的气氛就和温馨挂不上边。
但这不代表父亲和兄长不爱他。
事实上,年少时的林德在常常紧紧地抱着他不撒手,就像是抱着一个随时会有人来抢的举世无双大宝贝,还非常中二叛逆地向全世界(他自以为)宣告:“吉米是我的,没人能把他从我的身边夺走。”
而詹姆斯年幼时确实金发碧眼,皮肤白皙,洋娃娃一样可爱到爆炸。
他光着屁股,乖乖地依偎在哥哥林德的怀里,咬大拇指,眼睛亮晶晶地流着口水傻笑。
老爹约翰会特别自然地拿出一个破相机,咔嚓咔嚓地给这对‘恩爱’的兄弟拍下无数张‘后来林德谨慎珍藏,但詹姆斯总想找出来统统烧掉’的照片。
在这样全是男人的家庭中,自然也免不了经常爆发一些激烈的争吵和干架……
可他们都知道,这就是家人,打破脑袋得先送去医院治疗,治完后再继续打的存在。
所以,詹姆斯既没有什么遗憾要弥补,也没什么逝去的梦想要追逐,更没什么仇恨要去报复。
这场突如其来的穿越时空事件,着实让他莫名其妙,外加无所适从。硬要说的话,就是‘我活得好好,生活也逐渐迈入正轨,哪怕是天大的好事,也不值得我去改变’的烦躁感。
但那艹蛋的巨肌天使根本没有给他任何选择的机会,忽然一下子就把他带回十七岁,仅仅留下一句‘有天赋,不努力的话,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