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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14章
帮助。

    比如,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兰斯开始耐心地教他认乐谱、吹口琴,甚至帮他挑衣服、设计发型,以及,选一些演出时可以戴的首饰。

    鲍德温开玩笑地调侃兰斯的表现‘像一个兴致勃勃准备打扮洋娃娃的小女孩’。

    但西奥却不太喜欢兰斯的行为。

    他这个人看起来大大咧咧,有时候还会犯二,可其实是个非常有主见的人,所以,他极度不喜欢这种‘别人对自己的穿着打扮、演出风格都指手画脚’的行为。

    “哪怕我穿个破麻袋,那也是我自己的东西。”

    他私下对詹姆斯说:“你不觉得,兰斯有强迫症吗?他总喜欢掌控周围的一切。”

    詹姆斯觉得他想多了。

    作为家中最小的孩子,他太习惯被这种被亲爹亲哥从头管到脚的日子了。好意见接受,不好的意见想办法阴奉阳违就是了,非要一天到晚叫嚣什么独立、个性,绝对会被亲爹亲哥联手打爆!

    而且,他也确实对外在形象设计方面一窍不通,审美更是惨绝人寰。

    于是,几乎没怎么考虑和挣扎,就很轻易地顺从了兰斯的所有想法,任由对方按照喜好来打扮自己。

    当林德再次见到弟弟的时候,差点儿把嘴里的茶全喷出来。

    乱糟糟鸟窝一样的金发被打理成型,终于完整地露出了那张白皙干净的脸,眉毛也修剪过,一个总是邋邋遢遢穿运动服和深色工装、踩一双旧雨靴的家伙,居然也会有换上不禁脏的白衬衫、牛仔裤和球鞋,看起来干干净净、像大教堂壁画上金发碧眼小天使的一天?

    “你这是被,被包养了吗?”

    “……不好看吗?”

    “当然,看起来像极了娘炮!”

    “fuck you!”

    早知道会这样,混蛋哥哥!

    詹姆斯没注意到林德一瞬间不怎么高兴的别扭表情,也忘记了当年自己评价兰斯的照片时,也曾用过‘很娘’这样的形容词,反而在心里埋怨哥哥不说好话。

    然后,他没有在家里多停留,很快就又兴冲冲地跑出去找兰斯了。

    这种表现毫无疑问带给了林德一种“弟弟彻底不再属于我”的强烈失落感。

    但詹姆斯的心中,现在只有唱歌、乐队、表演、俱乐部、新交的好朋友兰斯。

    尤其是最后一项。

    在剥离学霸和学渣的光环,在彻底熟悉并打开心扉后,性格截然不同的他们无比惊奇地发现,彼此在音乐上居然有着太多的共鸣。

    他们在一起听唱片时,完全不需要任何言语交流。只要听到好的地方,他们立刻会抬起头对视一眼,毫无疑问,总能从对方眼中看到相同的赞赏目光;而听到不好的地方,又几乎会在同时咒骂出声,完全的心意相通、品味一致。

    这种一致又间接促进了两个人在舞台上的合作。

    主唱不再全场乱跑,开始频繁地在主音吉他手身边蹦蹦跳跳,转来转去,一会儿要把金毛脑袋靠过去,一会儿又要伸手去搂肩膀,一会儿出现在左边,一会儿出现在右边,一会儿又在后头蹦蹦蹦……可以说是极其制杖,闹得人阵阵眼晕。

    但那场面却又十分不科学的美妙,总能让人看得目不转睛。

    兰斯的五官精致,但不笑时,深黑的发色会让他在气质上显得有几分高冷,像是生在悬崖边的凌霄花,漂亮是漂亮,可危险又有距离感,是可望不可即的美;

    而金发的主唱却截然相反,他在把过多又乱糟糟的头发梳理好后,完整地露出了一双精灵般的绿眼睛,每每毫无形象,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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