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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22章
搭在兰斯的肩膀上,一边和他一起去看那个笔记本,一边竖着耳朵,全神贯注地去听每一句歌词。

    然后,随着兰斯的声音,那些以往怎么都看不清,搞不懂的单词,突然之间在大脑中逐渐变得清晰起来,好像一道闪电终于劈开蒙昧混沌的黑暗,带来了一束光明。

    只用两遍!

    他就把整首歌的歌词全都记住了,包括那个超级难念的meretricious.

    不可思议!

    奇迹一般!

    ‘但我和兰斯认识并成为好朋友,这事本身就是奇迹吧。’詹姆斯在心里想着,并且悄悄地感谢了那位巨肌天使。

    他有生以来第一次默默虔诚祈祷:“哥们,我以后再也不抱怨你破坏我好好的生活了,也不再嫌弃你巨大的肌肉和性别了!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假如下次还来看我的话,务必让我请你喝一杯茶吧。”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

    他俩一个弹吉他伴奏,一个高高兴兴地唱歌,配合默契地把这首歌慢慢修改,雕琢成型。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首歌的词曲完全是由兰斯一手包办。

    但很多地方又不可避免地存在詹姆斯的影子。

    詹姆斯对音乐有一种得天独厚的敏感。

    他总能找到那些听起来不合适的细节和段落,快速反应,将之提炼出来,并试着用有些笨拙的方式给出建议,比如“这里调子起高一点儿会好听吧?这里要不来个假声?这里加个转折更有层次感”等等。

    兰斯没有随便拒绝任何一个提议。

    他以一种让人难以想象的谦逊态度,虚心纳谏后,斟酌着决定是不是采用,当确定建议可行时,就不厌其烦、绞尽脑汁地将歌曲来回修改。

    循环往复。

    直到两个人都满意!

    因此,兰斯暗自计划着,在写词曲作者署名时,一定要在后头也添上詹姆斯的名字。

    除此以外,还得说说这首歌的内容。

    它是以一名暗恋者的口吻,规劝一名姑娘尽快和自己华而不实的男友分手,并极尽刻薄地去历数那个虚伪男人所做出的种种造作和无聊行为,什么穿萨维尔西服(仿版),拥有劳斯莱斯车(模型),喝拉菲红酒(葡萄汁)。所以,最后……和我走吧,姑娘!我带你去见识、见识什么叫真!男!人!

    对了。

    他俩在歌名方面还产生了一些争议。

    詹姆斯坚持认为meretricious不太接地气,既不在中学词汇表里,也不是a打头。

    所以,他要求换成类似于‘抛弃他,甩了他,和他分手’这样的简单名字,容易记不说,还非常点题,一目了然,又气势十足。

    但兰斯不太想改。

    他认为,什么‘抛弃他,甩了他,和他分手’简直恶俗,而且,詹姆斯之所以想改名,纯粹是出于私心,因为一开始不认识这个单词的他,对这个单词最不熟,也最怀恨在心。

    最重要的是,这首歌表面意义确实如上所说,嚣张的暗恋者光明正大地劝姑娘和男友分手。

    但实际上,这绝对不仅仅是一首‘劝分歌’,它内里还有一些别的东西。

    兰斯不确定詹姆斯能不能猜到。

    他和所有人有着一样的烦恼,既希望被理解,又不想被人直白地看穿。可归根到底,人没有喜欢孤单的,所以,想被理解的期待可能更大一些。

    事实上,詹姆斯一点儿都没让他失望。

    他听到歌词后的第一时间,就知道兰斯在搞什么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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