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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天琼买房了吗?
    晚上12点。

    纽约曼哈顿“catty”酒吧。

    灯红酒绿、充斥着噪音、刺眼的光线中,一个雅座上,最近频频在花边新闻上露面的托尼.斯塔克正单独一个人坐在松软舒适的沙发上喝着酒。

    高浓度的龙舌兰酒从舌尖蔓延到喉咙,托尼.斯塔克的喉结滚动了下,他穿着一件酒红色丝绸衬衫,微微敞开的胸口轻轻起伏着。

    龙舌兰酒的滋味在口腔、喉咙炸开,带着淡淡的盐味和清冽的柠檬香。

    这是一杯完美的龙舌兰酒。

    完美到托尼.斯塔克这种喝过无数好酒的男人都为之折服。

    托尼.斯塔克的眼神从玻璃酒杯滑到在吧台上调酒的女人。

    那是一个很帅气的美女。

    丝绸般顺滑的黑发用发圈绑成高马尾,露出白皙脆弱的颈部,从颈部往下是精致诱人的锁骨,每一寸都仿佛是雕塑家的雕刻刀下精心雕琢出来的的艺术品,在闪烁旖旎的灯光下,那锁骨白得甚至有些透明。

    然而,女人最美丽的地方还不是她的锁骨。

    以托尼.斯塔克纵横情海多年的眼光来看,他都分不出到底是她的眼睛最为迷人,还是她的手最为迷人。

    先说她的眼睛吧。

    那双眼睛深黑中带着一丝墨绿,就像寂静夜里的深渊一般,当她凝视着某一个人的时候,往往会给人带来一种深情的错觉。

    这一点儿,托尼.斯塔克已经领教过了。

    而她的手。

    白皙修长,像是钢琴家的手一般,匀称而有力。

    此时。

    她的手正拿着调酒杯,那笨重的调酒杯在她的手上就好像一只乖巧的猫咪一样,翻转、抛高、最后轻轻松松地落回到女人的手上。

    四周的人欢呼着鼓掌。

    女人微微点头,打开调酒杯,将冰蓝色的酒倒入高脚玻璃杯中,粉红色的指尖轻轻地将酒杯往前推了推,送到一脸羞涩的女郎面前,“您的bellini。”

    托尼.斯塔克眼里饶有兴味。

    不同于其他蠢蠢欲动的男男女女们,他对这个女人既有兴趣,又没有兴趣。

    这不是很正常的情况。

    在一般情况下,托尼.斯塔克都不会违背自己的心,他喜欢谁,就和谁在一起。

    当然,他的喜欢的范围一般都太广了,从名利场的封面女郎,到花花公子的月份女郎,再到vogue上的那些超模,以及时不时在party上认识的那些美女。

    可以说,他是一个“博爱”的人。

    但是,他从来不会为到底该不该喜欢一个人苦恼。

    然而,现在他就是处在这种情况。

    这不是托尼.斯塔克第一次见到这个女人,认真算来,他们见面至少超过四次了。

    托尼.斯塔克第一次见到这个女人的时候,是在一个party上,那个时候,女人,或者说琼,她是一个侍者的身份出现的。

    在那时候,托尼只是扫了一眼琼,心里赞叹了下她的美貌,就收回了视线,继续和一个超模调情。

    而第二次见面,就更加戏剧化了。

    托尼.斯塔克参加了一个记者招待会,当然,他是被小辣椒逼着去的。

    他更希望能躺在床上,在48个小时的辛苦工作后睡个天昏地暗。

    而这个女人,也出现在了记者招待会上,身份是一个记者。

    托尼.斯塔克在那个时候开始留意到她了,毕竟,一个兼职当女侍者的女记者,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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