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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01

    京城有家大亨楼。

    原本酒楼不叫这个名字,因为来光顾的都是些达官贵人、名门望族,他们又喜欢这么称呼,掌柜干脆就把牌匾换了。

    别人家卖两钱银子的酒菜他们卖十两,却保证了服务和味道。所以越是有钱的人就越特别喜爱光顾这家酒楼。满足食物味蕾是其次,关键是可以摆阔。

    对于有钱人来说,没有什么比炫富来得更体面的了。

    莫良爱吃鱼。这家酒楼光是以鱼为食材的菜肴就有三十多种。掌柜一听是国舅爷驾到,更是吩咐主厨,要将菜色做到更好,最好,好到不能再好。

    而每道菜莫良只夹一筷,就是鱼尾的肉。

    早先莫良听一位江浙地带的渔民说过,鱼身上最嫩最香的地方,就在鱼尾。只因鱼在水中戏水时,鱼尾摆动的最多,所以肉也最瓷实。烹调出来,自是香嫩馥郁。

    莫良头一次来大亨楼,的确是因为捶姐姐就是这么写的,“刘夏爱摆阔”,他得尊重原著。后来光顾的几次,都是因为肚里馋虫在闹。老实说,这家饭菜的确好吃,莫良觉得,评他们为米其林三星绝对受之无愧。

    话说回来了,可不是吗。捶姐姐描写大亨楼里的酒菜时,把《新编百姓最爱家常菜2888例》全书照搬,以充字数。那原料跟做法细化的哟,成品不好吃才怪。

    大亨楼还有一个特点,不设雅间。最好的座位相当于现代饭店的卡座,每一桌客人,穿的什么行头,点的什么菜,别人都能瞧见。

    这大亨楼的老板,可真是充分利用了人类虚荣的攀比心理。所以来大亨楼的客人,少说都要点上十七八道菜。而自打国舅爷经常莅临大亨楼后,更是成为客人们的标杆。

    隔壁就有一桌,以鸡为食材的菜横七竖八摆了十几盘,而那人只夹鸡屁股吃,竟与莫良只吃鱼尾有异曲同工之妙。

    莫良觉得新鲜,忍不住搭了个话。对谈几句,倍感投缘,便拼成一桌,互相倾诉这美食经。

    填坑这个工作要经常扮演各式各样人,干很多乌七八糟事,实在是份很苦逼的工作。但莫良也由衷热爱这份工作,就是因为在书中世界里,他能结识一些很有趣的朋友。

    例如这个人,柳清风,杭州世袭将军之子。他不但对吃很讲究,对珠宝品鉴也颇有造诣。跟他相谈,莫良受益匪浅。

    这一聊便忘了时间,直到入夜,管家来接,莫良才不得不与这位新结识的朋友遗憾分别。

    柳清风似乎也对莫良颇有好感。见莫良不住遗憾时间飞逝,忍不住道:“如刘大人不嫌弃在下粗鄙,明日午时我们还约在这里相见,浅谈食经。您看如何?”

    “好!好好好!就这么说定!”难得在本书中遇见个意气相投的人,莫良怎会不答应?

    柳公子笑若清风,抱拳相送。

    02

    莫良与他依依惜别后,回至府中。若非管家“善意”提醒,他这一下午聊得欢畅,差点把别院绑着的那位祖宗给忘了。

    “小爷,这小子如此不识抬举,不如……”福安将手往脖子上一比划。

    莫良心里咯噔一下。莫非他这半天不在府中,下人们替主子教训曲韫玉了?

    “你动他了?”

    福安道:“没小爷的令,小人们哪里有那个胆子。只是……”

    ——只是小爷若是好这一口,京中上赶着来伺候的美男多得是。何必在他一个穷酸书生身上浪费时间?

    莫良已猜到他想说什么,将手一挥,道:“不必多说。还没有小爷训不服的烈马。且饿他三天,去一去他的傲气。待他饿的没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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