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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兵法
方征猛然用剑隔住了。

    大钺和铜剑相交,发出“当”声脆响。

    方征一生中经历过不少生死之际,但鲜有此刻一般,笃定感受到“一句定生死”。

    子锋在立威,刚才那一下方征要是不挡,对方真的会杀人。无论是不听话的,或是阻挠的,都是对权威的挑战。没有立刻杀方征已是纵容的极限。但方征必须找到合适的理由,不能妨碍子锋立威的本意。

    方征脑中飞速旋转,“滥杀无辜是错的”之类的道德观,在这个时代不但完全不适用,甚至会起反效果。刚才子锋已经用先王事例说得很清楚,至高权的伟大君王都这样做,在他们的世界观里不但没有错,甚至是鼓励效仿的。

    那个北方的王,方征恰巧知道是谁,他叫做夏禹。

    《国语·鲁语下》载:“昔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

    大禹在会稽山召见部落首领,防风氏来晚了,大禹就把他杀了分尸。

    刚才子锋讲这个故事时,方征就知道了。

    防风氏并没有罪大恶极的记载,《国语》中这个例子的上下文,只是在举例说明“古代神祇骨头能有多大”,作为单纯的叙述,毫无评判。

    大禹是个伟大的君主,《国语》里的一条孤证记载并不能否定他的功绩,重点也不是控诉他,但毕竟留下一笔语焉不详会被发散的记载。

    或许是因为天威不容冒犯,或许是来迟了有很糟糕影响,或许是防风氏犯了什么其他错找个由头除掉……不管怎么说,方征要说服子锋改变想法,只有从先王做法的根源错误入手。

    那不是大禹的错,是远古社会没有形成规范的错。

    方征抓住命悬一线的时机,为所有人争取活路说了一句话,“北方的王,不教而诛,不对。”

    在原始社会,文明发展早期,并不事先公布犯错的处置,而等到有人犯了错,才说出处置方法。这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法制有着根本性质的不同。

    如果大禹告诉来参会的部落首领,迟到会被分尸,有可能防风氏就不会迟到了。可是大禹不说。

    如果今天子锋提前告诉这些女人,迟到或者找不到武器,会有死亡的惩罚,那方征相信她们一定不会迟到也不会两手空空。

    这就是“不教而诛”。野蛮又低效率的处置方式,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被彻底否定过。

    子锋果然一愣,满眼都是不信。“你居然说北方王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