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理会得了呢!”
要想写信,可不就要多读书识字么,难道还好意思请人代谢这样私人的信件不成?
冯氏对放脚是不置可否的,但却很赞同儿子说的多读书的话,读书才能明智识礼,她也是跟着自家老爷认了几个字的,可惜不多,倘若当时能多识些字,现在看儿子的信就不必请人来念了,这样多少有些不便,这江家姑娘听说也是念过几年私塾的,看着也聪慧,希望不是个草包美人罢。
吕氏和冬秀自然满口答应。
这冯氏也太善解人意了吧,这样一来,冬秀就可以不用再装小脚、穿小鞋了,还能正大光明的读书写字,她现在恨不得学着郝剑的调调儿,肉麻兮兮的抱着冯氏深情的叫一声妈~妈~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此次会晤圆满结束。
冬秀是满腔郁闷的来,神清气爽地回,这未婚夫简直就是个贴心的神助攻啊。
她还真没想到自己未婚夫能够有这样远见的目光和开阔的思想,看来是个十足的进步青年,并不是什么迂腐的书呆子,这倒使冬秀喜出望外了,想着互相通个信,了解一下也好。
吕氏却摇头变卦了:“你反正也是没裹脚的,趁此机会放开也好,信就不要写了,女儿家还是矜持些的好,主动给男方写信像什么样子,别人知道了还以为咱家上赶着呢!”
冬秀黑线,在双方家长的默许下,未婚夫妻通个信怎么了,你情我愿的大好事,这还要分个高下,完全没有矜持对地方啊。
不过冬秀也的确不知道要跟对方写些什么,何况这时候的人写信不论措辞还是行文,就连称呼也是很有些讲究的,而且一般比较客套,不像现代人那么黏糊直白,写信往往就跟写日记似的直击内心,说得越多暴露越多,还是边走边瞧吧,假使对方给她写信了,那她有来有往的回一封倒是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