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恨铁不成钢的戳了下她的脑门:“女婿在京城做那个什么教授,年后肯定是要回去的,你呢?是跟他一起去,还是留在胡家伺候婆婆啊?”
这个,冬秀还真忘记问了。
不夸张的说,他们两人的颜值对于彼此来说都是个惊喜,这三天一多半的时间都是在床上探索这惊喜呢,连作息都是颠三倒四的,她到现在脑子还处于高度亢奋后的余韵里呢,哪里想得起来这事啊。
“你个傻的,别是看女婿长得俊俏就被迷晕了头了。”吕氏也知道年轻人总是重颜色的,自己女儿格外如此,就连那菜,她都爱吃做得精致、摆得好看的,家里那些侄子侄女,她就只爱逗那长得好看的,现在女婿生得这般好模样,正对她胃口,女儿肯定就乐得什么都忘了。
可这件事关系到女儿后半辈子的幸福,是一定要问的,吕氏郑重道:“我也不与你说别的,你俩现在正好得蜜里调油一般,估计也是听不进去大道理的,你只想一想你几个婶婶和那嫁人了的姐妹,看她们过得怎么样。”
“那长久与丈夫两地分居的,哪个不是一肚子苦水,你在家里伺候一大家子,生生被磨成个黄脸婆,他在外面另娶妻生子,风流快活,好些的有个儿子傍身,也不至于老来无靠,那命不好的,给人当一辈子牛马,最后干不动了,还要被人嫌弃的一脚踢开。”
“像你大婶和三婶,一个是丈夫娶了姨娘回来与她怄气,另一个无儿无女、心如死灰,干脆吃斋念佛去了,比你娘我这个当寡妇的还不如,这都是因为丈夫不在身边,久了,再浓的感情也淡了,比陌生人还不如,只有你二婶最明智,当初死活要跟着你二伯一块出去,的确也吃了不少苦,可现在怎样,二房的家她能当一多半,你二伯也敬重她,从不敢有二心,如今儿女孝顺、子孙绕膝,最快活不过。”
“都说丈夫,丈夫,一丈之内才是夫,你可要放明白些,趁现在感情好,多跟女婿说些软乎话,叫他舍不得你,也要把你婆婆哄好了,嘴甜些、大方些,现在只管做低伏小,殷勤小意的服侍她,可别整天光顾着跟女婿腻腻歪歪,特别是你婆婆面前,千万规矩些。”
吕氏说得郑重,冬秀也听得认真,别的不说,她是真不想在胡家做个听话的小媳妇的。
如果胡竞之把她撇在家里替他尽孝,就她辈分高、年纪小这样一个尴尬的身份,同辈份的不会瞧得起她,小辈分的估计也难尊敬她,光是跟胡家那一大家子人打交道,就能把她为难死,何况做人媳妇不自由,以后再想买个书看、写写小说恐怕也难了,就是花钱买个零嘴,估计也要被那群孩子给盯上吧。
想想那悲惨的生活,冬秀不由打了个哆嗦。
为了那一点可怜的自由她也一定要跟着去京城。
“太太、小姐,外面说姑爷喝醉了呢。”
吕氏和冬秀赶紧出门去,果然见女婿双脚打滑的被两个侄子架在肩上,忙叫他们把他扶到冬秀房里去休息。
“怎么喝了这么多,醉得这个样子,一会儿还怎么回去?”
“这可不怪我们啊,都怪您拿的酒太香了,酒劲又大,不知不觉就多喝了几杯。”
能不香嘛,这可是陈了足足二十八年的女儿红呢!
“算了,既然这样,那你们就干脆在家住一晚,明儿用了早饭再回去。”吕氏拿定主意,又叫人去给胡家送信,免得家里人等着他们。
又叫人把女婿送到女儿的房里去,虽说有回门不能在娘家同房的规矩,否则不吉利,会给娘家招灾,可到底女儿女婿的幸福更重要,这些死规矩便顾不得了。
胡竞之晕倒在床上呼呼大睡,冬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