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都听说枕边风如何如何的厉害,这下他可尝试到了,果然吹得他飘飘然,从头到脚都熨帖不已,特别是冬秀姐那种不假思索的称赞,还有那句喜欢,都叫他心里涨涨的发烫。
“我也越来越喜欢你了,叫我都不知道怎么疼你了。”
他在她耳边轻声呢喃,手从脖颈处摸下去,那温热滑腻的触感、那起伏的曲线都叫他心醉神往。
第二天,不出意外的冬秀又起晚了。
王妈从一开始的撇嘴不屑,现在已经见怪不怪了,反正太太自己当家做主,爱睡到几点起就几点起,她把早餐一直温着总是错不了的,好在太太为人大方,不要求她们一定要在主家吃过后才能去吃饭,也就随她了,大家都落得轻松。
冬秀吃完饭,便带着王妈和带弟出门了,要做菜,总得先去看看菜场里有什么菜卖,这时候交通不便,东西南北的各地特产往来运输不易,即便是北京城,有些东西也是有钱没地儿买去的。
到菜场转了一圈,冬秀心里有了数,回来便拟了个菜单子,晚上拿给胡竞之看,两人商量着改动了一番,尽可能照顾到每个人的口味。
胡竞之却是又发现了妻子的一个优点:一笔工整的钢笔字!
这可很难得了,相比起更加时髦方便的钢笔,其实除了做派极为西化的人,这时候绝大多数华人都更习惯用毛笔写字,冬秀姐这钢笔字一看就是练过的,银钩铁画很有几分章法,倒是难得一见的漂亮。
“你练过钢笔字?”
“对啊,这钢笔比咱们的毛笔用起来可省事多了。”
“练了不少时候吧,怎么会想到要买钢笔呢。”在他们那个还用蜡烛照明的乡下地方,这种高级的舶来品恐怕都没人听过才对。
“不是自己买的,我就是想买咱们那儿也处买去啊,是别人送给我哥哥的礼物。”
礼物?也对,她家里也有外地经商的亲戚,恐怕是他们送给舅哥,舅哥又转赠给了她,倒也是物尽其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