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小迷妹
“我们待的生产队离县城很近,队上还有个大果园,一年四季都有水果吃。那些水果比京市的便宜,味儿还更甜美。”
“每个月我和爷爷都能进城吃两次肉,有时队里组织人进山打猎回来,或者到水库、池塘打鱼归来,都会分一部分给我们。”
“我还跟村里人学会了在水田里逮黄鳝和泥鳅。有时我们还拿弹弓到林子里打鸟烤来吃。日子比在这边有滋有味多了!”
“西南军区那边的领导专门调了两位名医跟我们住一起,替爷爷治腿,并调理身子。”
“如今爷爷身体大好,比在家胖了一圈,整个人容光焕发。天天上完工,就带着闪电到处逛……”
“对了,闪电是我们养的狗。它可聪明,可漂亮,可神气!大家都喜欢它!我们给它做了房子,被子和衣服,闪电可喜欢。它还很爱干净,是村里最整洁漂亮的狗狗。”
钟桂香和陈玲玲听得入了迷,特别是陈玲玲,她本来就喜欢动物,追着陈庆山问闪电多大了?长什么样儿?会不会逮兔子?
钟桂香更关心霍穗,问陈庆山她的家庭情况,过往事迹,性格爱好等。
她和陈玲玲听陈庆山说了几件霍穗干的大事儿,对她愈发好奇和佩服。
陈玲玲还没见到霍穗,就已经成了她的迷妹,把她当人生偶像。
她准备向霍穗取经,如何才能收服一群能干的弟,指哪儿打哪儿?
没一会儿,霍穗一手拎一个大食盒回来,陈玲玲看到她推门进来,跑过去殷勤地接过食盒。
“这位就是霍穗妹妹吧?妹妹你好,我是陈玲玲,庆山哥哥的妹妹。辛苦你了。”
“这食盒好重啊。妹妹一个人怎么拎回来的?我看你好像一点都不累。”
霍穗骄矜微笑:“是不累。我并不觉得重。”
陈庆山在一旁说:“不是跟你们说过吗?她是大力士,一个人能轻松举起村里两三百斤重的大石磨。”
“村里人说她八岁的时候,跟人进山打猎,一个人拿根尖头树杈,叉死了一头一百多斤的野猪,一口气背着那头野猪走了四五里路回家。”
“丫头(妹妹),这是真的吗?”钟桂香和陈玲玲惊讶来嘴巴张得能塞下一颗鹅蛋。
“嗯。”霍穗点头,她搬来一张木桌,和陈庆山一人打开一个食盒,招呼陈玲玲坐下吃饭。
陈玲玲摆手:“我吃过了,你们吃吧。”
接下来,陈玲玲震惊地看到只比她矮半根手指头的霍穗,比她哥还能吃。一个人吃了三碗冒尖的红薯米饭,三大盘菜,和两个大白馒头。
食量是她的五倍。
简直吓死人了!
陈玲玲心说:我到底粉了个什么神(吃)仙(货)偶像!她那么的身子,是怎么消化掉那么多食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