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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葫芦、不客(二合一)
    来来回回赶往,将近一月匆过。

    在三月底的一日下午,江苍又行至了长安城这里,来到了英雄楼当中。

    后院内的王越得知消息,是第一时间让大厨操刀,准备在屋内摆了上一桌子好菜招待江苍,不为别的,就为这应诺一事,当请。

    随后。

    他一边吩咐着人去准备,一边出了房门,望向了刚被伙计请到后院的江苍道“辰钟别来无恙!”

    他说着,又四处瞅了几眼,好奇问道“辰钟的白马哪去了?”

    “在我一位好友家中。”江苍是在城外把纸马收起来的,想跟着王越坐马车,或者找其余骏马赶往陈留。

    也是俗话说的,防人之心不可无,留个心眼,不多暴露自己的‘实力。’

    因为自己这次见的可是差点统一三国的曹操,那在自己没有确定安全与任务以前,是能藏拙就藏拙,‘财’不外漏,总归比大摇大摆来得强。

    “那咱们明日出发?”王越没曾在意纸马的这个事情,只是搭话随口一问,就像是‘今天吃饭了没’一样。

    而后,他才指了指屋内,邀请道“今日我看天色不早了。特此摆小宴美酒一桌,为辰钟接风洗尘。尤其我在这几日内请来了一位好友,宫内御厨,如今他坐镇楼内,烧出的饭菜更是一绝,辰钟何不尝尝?”

    王越说到这里,还用手比划了一下,形容了那饭菜多香,让自己吃过以后如何如何,比划的有声有色。

    这也是他把江苍当为好友,想一块分享分享关于吃的快乐。

    “依将军意。”江苍笑着一回礼,也是被他比划的饿了,加上自己一路紧赶慢赶的,天天吃药膳,嘴里早就没味道了。

    如今,看似有陈酿地窖好酒。

    英雄楼的本有饭菜就香,一月前在英雄楼喝的鸡汤,再添点小酒,本就一绝。

    此时还听王越说,后厨里面有一位师傅是皇宫中特意请来的御厨,看似有一手刀分鸡骨、不伤劲儿道的手艺。

    那自己说什么都要搓一顿。

    反正不管什么汤,自己只要添点酒,那都不会太差。

    同样,王越也知道江苍这种爱好,叫汤‘鲜’,招也‘鲜。’

    由此,随着两人进屋以后。

    虽然饭菜还未上,但王越想了想,却吩咐伙计先拿一瓶好酒出来,让江苍看看。

    等片刻过去。

    伙计敲开房门走进。

    江苍望去,看到这酒倒不是用陶瓷瓦罐装得,反而是以两个巴掌大小的土色葫芦装着。

    再仔细一瞧,葫芦上烙精致花纹,带红绳的木塞,半绕一圈,犹如一个绝色女子,轻挽细纱,犹抱琵琶半遮面。

    且单以这‘酒葫芦’外观来看,就比自己前段时日见的美酒包装要好上太多,或者说两者都不是一个档次的东西,根本就没法比。

    “辰钟。”王越见江苍望去,亦是笑着解释道“这可是先皇曾赏赐于我的御酒,我也只有这一壶。而数年过去,我放置至今,一直不舍得喝。却也未放坏、放心。”

    他说着,哈哈大笑一声,接过伙计小心递来的酒葫芦,推至到了桌子正心,“今日拿它洗尘,辰钟觉得怎样?”

    “将军抬爱了。”江苍笑着一接葫芦,本来是想看看摸摸,就还给人家的。

    可与此同时。

    江苍却发现这葫芦与自己的灵气杯子遥遥呼应,看似两者有什么关联。

    于是。

    江苍看了看王越豪爽的样子,觉得自己推却的话,总归不好,干脆到口边的话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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