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却甘愿屈居在他的身下,把她心中的思绪都说给他听,仅是如此他的胸腔中已经涌满了暖融融的爱意。
常先生终于忍不住了,看似淡然实则惆怅地说起了当年,语调平缓,只是旁观者在论述一件与己无关的事,可那不为外人所知的细节却暴露了他曾经涉身其中。
霍肆和何子兮谁都没有去探究常先生隐藏起来的那段不愿被人知晓的过去,而是继续说着当下的时政。
也许是因为打开了心扉,常先生的话更加深入,和何子兮彷如千里遇知音一般,完全把霍肆排除在外一般很难插得上话,况且两个文人之间的交流各种引经据典,之乎者声不绝,让霍肆恍惚间好像回到了少年时读书的时光。
那可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那时候霍肆刚刚走进卫安侯府,最大的学识就是会写大白话的家书,别说是四书五经,就算是经典的诗词歌赋也大多是认得字不知意。
一个军营里长大的野孩子,从没人跟他说过军营之外的世界,他不知道长袍必有玉佩,更不知道佩玉必双,当他生平第一次知道锦靴竟然比草鞋舒服这么多的时候,他第一反应是抱着锦靴赤着脚想要跑到军营去把靴子送给娘亲。
他至今记得他雀跃地在卫安侯府中奔跑,被途中遇到的所有人耻笑,就连清洗恭桶的最下贱的奴隶都在耻笑他是个野孩子,他们用最不堪的语言谩骂他的娘亲。
那天霍肆打架了,他一个人几乎打败了卫安侯府里所有的男人,就算打到自己身上也已经鲜血淋漓也绝不停歇,他天生就是杀人的好手,就算没有武器也是一头难以驯服的猛兽,一直到霍郢赶回侯府,一根长棍打折了他的肋骨他才停下。
在他冰冷的病床前,霍郢拿出一件沾了鲜血的女子衣衫,说若是他不听话,就让这衣服的主人生不如死,霍肆认得,那是娘亲的衣服,那一晚,霍肆哭了。
从那以后,霍肆只当自己是霍家的一条狗,不要尊要,不要人格,只要能学本事,让他做什么都行。
那时候,在大哥和三哥时常在先生的启发下激扬文字,口若悬河,而他连听都听不懂,所有人的讥笑和羞辱他都深藏在心底。
霍肆不喜欢这段回忆,更不喜欢被人遗弃在一旁,他明明在这里,他明明半天都没有说一句话,明明他的脸色很不好,可何子兮完全没有注意到,她的眼里只有常先生,就好像是当年的大哥和三哥,他们谁都不想要他。
霍肆揪了揪何子兮的衣袖,她怎么也应该看一看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