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响起一阵哗然大波。
“不可能吧,他可是刺史大人,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是啊,一篇文章而已。”
“我也觉得不太可能……”
……
周围顿时响起一阵不相信的话语。
这人一拍桌子,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
“我说的话还能骗人吗?你们是不知道三字经的珍贵之处,我听我远方表哥家的小舅子的老丈人的二女婿的三姨奶说了,林公子曾经说过一句话,叫做读了三字经,可知千古事。”
“可见,这本三字经绝对是一本能流传千古的经典典籍啊,咱们看不出来,那刘焉,身为大汉的鸿儒,难道还看不出来吗?”
“原来如此,竟是要留名千古,真是个不知羞的老混蛋。”
“流芳千古,原来是这样。”
顿时,周围的人群中气愤填膺。
见状,那枚电话号码化作的人类悄然一笑,从人群中走了出去。
而后,他又在涿县城里的其他几处人多的地方重复了一遍刚才的事情。
“知道吗?刺史大人为了千古流芳,要林公子在三字经上署上自己的名字。”
“听说了吗,刺史大人为了流芳,让林玄公子在三字经上署上自己的名字,否则就杀了林公子。”
“流芳是谁?我哪知道流芳是谁?”
经过这人口中的话,在人群中传了几遍就开始变味了,不到半晌的时间,整个涿县都知道了这件事,刺史大人为了流芳,和林公子对着干了起来。
街角处一个摆着地摊卖草鞋的中年人刘备,同样听到了这个小道消息。
“机会来了。”刘备眼中精光闪烁,二话不说,连地上的草鞋都不管不顾,一路狂奔回家。
身为大儒卢植的弟子,刘备或许自己的学识不怎么样,但他有一样是出了名的,那就是眼光。
三字经一经出世,刘备就知道这是一部不下于任何一部经典的经典,因为他可以帮助学童启蒙,让他们更快的学习知识,这样,就能更快的学习后面的儒学。
这样的好事,基本上任何一个有真知卓识的士人都能看出来,刘焉自然也不例外。
所以现在,刘备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玄德,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草鞋卖完了?”刚回到家,对刘备颇为看重的叔父刘元起就发现了他。
“叔父,备有要事。”刘备匆匆的说了一句,走进房间里,找到一张皱了吧唧的白纸,提笔便写。
其中,一开始就是林天自己所著的三字经原文,因为不多,而且还没有完本,所以只写了半页纸。
然后,刘备又“客观”的把今天的所见所闻写了出来。
将信写好,他走了出去,来到涿县专门送信的驿站,把信递了上去,因为寄信,连今天卖草鞋的铜板都用出去了。
然而,刘备却是神色平淡,眼神中带着欣喜,一点没有沮丧的样子。
“成事在此一举了。”刘备心中暗道。
(本章完)</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