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穿着一件粉色的荷叶边娃娃衫,搭配了一条牛仔的短裤,露出修长白皙的腿,十分亮眼。她很时尚,有着艺术生超前的审美。五官算不上多精致,但妆容很用心。她的表情带着些天生的傲慢,又有着小女生的娇俏。整体看来,这是个挺好看的姑娘。
只是,从始至终,庄辛娜都没正眼瞧过凌夏一眼,仿佛她不存在一样。
于是凌夏低头自省了一下,觉得自己一米七几的个子,在女生当中实在不算“容易被忽视”的。再加上她一直和楚炀站在一起,两人中间的距离不超过二十公分。怎么庄辛娜能一眼就看到楚炀,却偏偏注意不到她呢?
答案显而易见,这是故意的。
楚炀毕竟承担了接人的重任,主动帮庄辛娜拉着行李箱:“我带你去艺术学院那边报到,尽快地办一下手续吧。”说着,他一指凌夏,介绍道,“对了,这是我女朋友凌夏,法学系大三,恒河人,跟我是附中同一届的同学。有一些事情我作为男生不方便帮你的,你可以找她。正好,艺术学院和法学院的女生宿舍都在一个楼上。”
楚炀主动说明了凌夏的存在,庄辛娜也不可能继续扮演视若无睹。她在听到楚炀说“女朋友”这三个字的时候,表情明显地顿了一下,眼中浮现起一丝敌意。
“师姐好。”她微微眯起眼睛,对待凌夏的态度和对待楚炀的时候截然不同,“原来师姐也是附中毕业的呀,只不过好像没什么知名度吧,我对你眼生地很。”
她这话说的有些过分了,楚炀听了,都皱起了眉头,想要辩驳两句。
凌夏察觉到他的不快,扯了一下楚炀的手,自己则带了几分笑意,看上去比庄辛娜真诚友好地多:“附中那么大,每年的毕业生那么多,当然不可能每一个都让人记住了。再说了,我跟师妹之间隔着两届,大家不熟悉是正常的,我对师妹你也是十分眼生。但师妹的知名度大不大,我就不是很清楚了。”
她这几句话说的十分巧妙,相当于是接着庄辛娜刚才的言辞,又把她奚落了一番。
果然,庄辛娜脸上白一阵、红一阵,十分精彩。她使劲握了握拳头,过了好一会儿,才仰头冷笑着说:“师姐的口才真好,伶牙俐齿的,一点都不饶人呢。”
凌夏坦然接受了:“的确,我是学法律的吗。要是处处都让着人家,嘴上不多说些,以后还怎么混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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