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上辈子的事情狄野就忍不住笑,陈曦这个活宝总能把生活过的特别有意思。
七点后他和陆寻到了滨江饭店,当走出那个十分豪华的电梯后,陆寻忽然转头说道:“有一次我就打算请你来这里吃饭的,可是你那天生病了。”
狄野有些心虚的说道:“是啊,不太赶巧,你一请我吃饭我就要生点小病,以后咱俩尽量在家吃吧,还能省点钱买瓶神仙水啥的。”
陆寻有点无奈:“不用给我省钱的。”
狄野装作没有听见的样子。
滨江饭店顶层的穹顶是用高强度的特质玻璃制作的,燕城的所有建筑物都偏爱这种大面积的落地窗,其实以前滨江饭店的顶层是露天的,但是近年来雾霾越来越严重,空气质量越来越差,于是鼎鼎大名的滨江饭店顶层耗费上亿建成了这个大面积的高透明玻璃穹顶。
陈曦明显是第一次来,穿着一身不太高级的西装一直围着那个室内大喷泉转来转去。
“真的败家啊,包一次要三十万”,陈曦对陆寻打完招呼后拉住狄野表情夸张的说道。
狄野跟他咬耳朵:“你要是跟郑麒风在一起,以后出入这样场合的次数只多不少,别大惊小怪。”
陈曦属于没心没肺那种类型,虽然他是个人精,但有时候是特别的真性情,没见过大场面也不虚,反而一直咋咋呼呼大惊小怪的这看看那摸摸,显得特别活泼。
郑麒风眯着狐狸眼,眼珠子滴溜溜的一直在陈曦身上转。
这次还是讲究的西餐,他上辈子跟陆寻在一起笨拙的吃了一顿西餐后专门学过西餐礼仪,再加上他后来跟陆寻吃过的西餐数不胜数,用刀叉已经跟用筷子一样熟练了,当然,他还是更喜欢充满智慧和哲学的筷子,明明用筷子夹牛排也能吃的很欢乐。
他是吃了三年的西餐,可现在陈曦不是,陈曦这货吃东西能用勺子就绝不用筷子,能用筷子就绝不用叉子。
第一道前菜是法国大蜗牛,一旁是双齿叉和钳子以及刀叉,狄野还在担心自家兄弟会不会出洋相,结果尼玛...
他的大兄弟专注的盯着那夹蜗牛的钳子看了一会后,居然从裤兜里掏出一双银色的伸缩筷。
郑麒风嘴里的那口红酒差点没喷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