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地,闫老爷子发现了闫正北惊人的商业天赋,男主的光环开始一点点被激发崛起。
话说回来,到头来,闫家真正让闫正北有一点温暖的,却是闫平安这个八岁的孩子,一年后他病危,拒绝了哥哥的捐赠,祈求爷爷跟妈妈好好对待哥哥,拜托闫正北好好照顾爷爷跟妈妈。虽然闫正北心软真心实意想要捐赠,可惜晚了,闫平安的身体根本没办法接受手术。
闫平安死后,闫正北成了闫家唯一的继承人,闫平安的母亲失去儿子心如死灰,出国就再也没有回来。
闫老爷子也一夕之间仿佛老了很多,但从此将所有心力放在了闫正北身上。
在闫正北十六岁那年,他凭着自己的本事考进了有名的重点高中,燕南中学。
而原本的叶筝并没有在小学跳级,反而在初中时跳级考进燕南,就这么跟闫正北猝不及防的重逢了。
原剧情里,两人当然都很高兴,而叶筝那时认识了一个同班女孩,家里很有钱,但是学习很差的孟云云,也就是女主。
为了赚钱给妈妈分担压力,叶筝答应了给孟云云补课,两人因此成为了好朋友。
高中时的孟云云虽然家里有钱,但是有一点微胖,人也傻白甜的很,身边的朋友全都是为了好处跟她玩,时常被暗暗的欺负。
叶筝的存在让她很羡慕,虽然叶筝穷,但是她成绩好长得好,又特别招人喜欢。
最关键的是,孟云云跟叶筝有几分像,这让两人都对对方有种缘分之感。
喜欢孟云云的男二陆晔,是燕南中学的校痞,但是成绩很好,家里有钱。总之,四个人成为了小团体。
叶筝跟闫正北对彼此都有好感,少年少女的朦胧情感,总是那么美好,孟云云虽然跟陆晔打打闹闹,可是她心里喜欢的是曾经救了溺水的她的闫正北,碍于叶筝,从来没有说出口过。
如果故事仅仅到此,也不失为一个美好的青春过程,但狗血来的总是那么措手不及。
高考即将临近,四人时常聚集在一块复习功课,闫正北都准备好了,高考后向叶筝表白,不管未来如何,他都要对这份情感有个交代。
孟云云焦虑之下瘦了不少,一天假日午后,孟云云求着叶筝陪她去买衣服。
为了躲开保镖,在孟云云的哀求下,叶筝无奈跟她换了衣服,等孟云云跑了后,她跟着离开去找她。
意外发生的很突然,在小说里又显得很正常,孟云云在巷子里被人绑架了,惊慌之下她语无伦次,只知道说自己不是孟云云,对方认错了人。
叶筝报警后冲上来救她,孟云云被推下面包车,被随后而来的闫正北救起,叶筝反而被对方带走了。
不用说,按照狗血的套路,这些敢大白天绑架人的蠢绑匪肯定是认错了人。
小说里的绑匪似乎永远都不知道该戴上头套口罩,为了保命,叶筝只好认了自己就是孟云云。
孟云云哭着求父母给赎金救人,绑匪开口就要一千万,孟家父母只是沉默,愿意配合警方拖住绑匪,却不肯拿出一分钱。
反正自己的女儿好好的,为什么要他们拿钱去救陌生人?
闫正北也求闫老爷子救人,他一定会把钱还给他,但他这时只是个富家少年,完全做不了主。
男主的光环似乎永远只能作用在自己和女主身上,白月光叶筝就这么在高考前夕成为了永恒的回忆,美好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