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侠的确十分赶时间,他怕去晚了就让小丑跑了,所以也没多想别的。更重要的是,他几乎记得每一个哥谭的罪犯的样子,他的超级电脑还存着他们所有的个人档案,而他打击了犯罪活动这么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个女人。
另外就是她的长相让人无法把她和阿卡姆的罪犯联系起来,所以蝙蝠侠倒是没有第一时间就往那边想。
蝙蝠侠看着金发女人一副快哭出来的样子,用经过变声器变得低沉沙哑的声音说:“警察很快就会来的,你待在这里不要动。”
柏妮丝连忙点点头,用“颤抖不安”的声线道:“我知道了。”
蝙蝠侠没再说什么,他退回坐驾上,发动车子。看见他离开,柏妮丝终于都松了一口气。
她拍拍自己的胸口,心有余悸的喃喃自语:“哎哟吓死我了。”
蝙蝠车开出了一小段路之后,蝙蝠侠总感到有些不对劲,他仔细地回想刚才的细节,然后察觉到什么似的,凌厉的眼睛一看倒后镜,那里还哪有金发女人的身影?
……
柏妮丝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大概一个小时?看见前方有灯光的那一刻她激动得差点就哭了出来。
她竟然真的逃出来了!运气也太好了吧!
可是等心情平静下来之后,她又觉得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
慢着。
她才想起了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问题。
她的家在洛杉矶。
……哥谭的地理位置在哪里来着?
柏妮丝:“…………”
……
哥谭,位于纽约州上州,在纽约市及水牛城中间,去纽约大概三个小时的车程,人口630万,比纽约市少200万左右,是纽约州的第二大城市。
这是柏妮丝进城后收集到的讯息。
由于柏妮丝身上的装扮实在太奇怪了,她从一户民居挂在外面晾干的衣服里顺走了一套女装给自己换上。
……她真的不是有心提高哥谭的犯罪率。
然后一个急切的问题就是,她身上的所有家当就只有一把那个绿眼睛小哥哥给她的枪,没有钱,没有任何身份证明,她甚至不知道自己今晚可以在哪里过夜。
不过还好,只要她一把枪亮出来就能将对她不怀好意的小混混赶走。她这两袖清空的穷酸模样不见得有多少钱,可想而知那些人也不是为了钱。
柏妮丝不禁感慨,长得那么好看不是她的错啊。
柏妮丝打算去卖掉这把枪,这是她唯一的办法,她不想沦落到要出卖身体的地步,那还不如乖乖的跟小丑走。
不过现在的深夜时分,店铺至少也得早上才开,她只能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到天亮就去卖枪换钱,那她就能租旅馆住了。之后的再想办法。
凌晨时分的哥谭犹如一座魔鬼之城,这个时间根本不会有人在街上游走,除了一些亡命之徒,荒凉得可怕。
整个城市都被笼罩在黑夜里,建筑物在寒风里显得寂静,偶尔有几个鬼魅般的影子消失在蜿蜒曲折之处,哪怕闪烁的霓虹灯都没法为城市带来一点的生气,它的地底猶如住了一只凶猛的野兽,露出一双狰狞的眼睛凝视着地面。
走着走着,柏妮丝猛然发现地上多出了一个影子。那影子像一只张翼的蝙蝠,有一双尖尖的耳朵,恰好盖过了她自身的影子,而且还越来越大,两个影子融合在一起,或者说,她的影子被吞噬了,可那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