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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行动
道,这是因为张虎在这两个月期间,向大猫不下一次的描述那一场战争。核查身份的文书们就没有再怀疑,大猫就被编入军队,即刻开赴前线。

    大猫个子比成年人要矮得多,走路走不快,别人大步走他就要小跑,加上背着铁枪和铠甲,还有一些换洗的衣服,家里面拿来一些粗粮饼子,走的头昏眼花,头重脚轻。

    中午吃饭的时候,有人看大猫背着铠甲,吃着饼子,就故意过去挑衅。

    “小子,看你这盔甲不错,孝敬给爷爷,爷爷在战场上保你一条小命。”

    大猫也只是斜着眼睛看了他一眼,“你还是照顾好自己的小命吧,小爷还看不上你。”

    这个时候为了能保命,出发的之前,家里条件好的,争取给出征的人弄一身铁盔甲,要是经济实力再次一点的,弄一身皮甲,要是家里贫穷的的,只能把衣服缝厚一点,当成布甲。

    这个千人队伍里面背着铁质铠甲的人没有几个,左看右看也只有大猫好欺负。

    挑衅的人听见大猫说的这么不客气,上去提他的领子,还没放狠话,眼前一黑,大猫一拳打昏了他。

    队伍里面骚动了起来,前面带队的校尉跑回来查看,听周围的人说,这小矮子一拳打昏了一个人。非常高兴,对着倒在地上的人踢了两脚,当时任命大猫为这个队伍的队长。

    虽然这个队长只管了十个人,但是当了官的最大好处,那就是有人替大猫背行李,大猫只需要背好自己的铁枪赶路就行。

    大军出了河南地界,在晚上的时候,张狼叫醒了大猫。

    “我从你的耳朵里听见了马蹄的声音,快起来,有人要偷袭。”

    偷袭他们的是敌军的一小股斥候,才十几个人,骑着马就敢打劫上千人的步兵。

    黑暗里面,大猫握着兵器,矮下身子,专砍马腿,全靠听声音,大猫干掉了两个敌军。

    这场遭遇战来得快,去得也快,这边的人数非常多,但是也没有把这支斥候全部拦下来,除了众人合力干掉了三个人之外,加上大猫干掉了两个人,其他敌军都逃走了。

    按照军中的规矩,大猫干掉了这两个人,他们身上的铠甲兵器甚至是粮食饮水都属于大猫的。

    这么算起来,到现在为止大猫已经有三套盔甲了。

    但是每一件都不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