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战之前,尤其是在洞悉了卫人依仗之后,庞爰觉得这时候应景的事情不外乎杀个无关紧要的人,拿这家伙的狗头,来震慑一下士卒的畏惧之心。手机端https://
巫祝充当这么一个人再合适不过了。
首先,这家伙竟然敢骗自己,简直就是狗胆包天。身份卑贱的巫祝竟然敢拿军国大事当成儿戏,简直可恶之极。死不足惜的东西!
其次,巫祝很让人厌恶,虽然军队之中也配备巫祝。但是和宫廷豢养的巫祝,民间的巫祝都是完全不一样。师一级别的军队之中,就有一种成为力士的职务,不是官员,却享受士的待遇,不是士兵,却需要冲锋打仗。而且在战争之中,经常会披上羽毛制作的衣服,带着恐怖的面具,出现在将军的车前。
这恐怕是勇士和巫祝相结合的身份,作用很明显,有辟邪和吓人的作用。
除此之外,大部分的巫祝都不会让人喜欢,主要是因为他们除了一些根本就不管用的偏方之外,什么才能都没有。但是达官贵人们却愿意相信他们,尤其是妇女,巫蛊用谗言,谣言,甚至是恶语中伤来获得权贵们的信任,离间忠良。巫蛊祸乱宫廷的事屡见不鲜,但是因为受众面太广,没办法禁止。主要是因为世上没办法解释的事太多了。
为什么有人肚子痛,一天后死了?为什么有人肚子痛,睡一觉,或者上趟茅厕就好了?
这种问题没有解决,巫蛊也就绝对不会被禁止。
以谗言和恶语中伤获得信任的巫祝,自然被贴上了无耻小人的标签,有能力的士大夫是绝对看不起这一类人的。
这也是为什么庞爰对巫祝总是一副嫌弃的表情,因为就像是苍蝇一样,巫祝就算是表现出最大的诚意来卖萌,还是会被嫌弃。
临近攻击之前,庞爰接到了一个坏消息,儿子庞诩气愤地提着一件玄色的袍子,来到父亲面前,懊恼道:“让他给跑了!”
“往哪儿跑了?”庞爰从不可一世的强大自信之中醒来,心头暗暗告诫自己,不要得意忘形,攻城神器还没有得到,他要尽量保持低调。
庞诩将手中的袍子往地上一甩,扑腾起来一团灰蒙蒙的尘土,说道:“这家伙去了军营之后,就脱下了袍子,然后将脸上的尼彩洗去之后,就不见了。应该躲在民夫营内,可是两万民夫,怎么可能找得到他?”
民夫不同于军队,很多民夫都是临时征兆起来的百姓。他们有时候会有地方官派人一起送到军队,有些会在一个地区集结之后,统一被军队的人接走。
民夫的首领不认识手下民夫很常见,经常是一个地区的民夫,也只能通过口音来辨别,更何况两万民夫来自于赵国各地?
别看巫祝躲在了大营之中,但是身为主将的庞爰似乎对他没有什么大办法。
巫祝自然是一种求生欲很强烈的生物,他们的所作所为一直被人嫌弃,还是被有身份地位的人嫌弃,要是没有一点自保的本事,他们还能活命吗?
而躲在大营之中的巫祝,就算是将整个赵军大营翻一个底朝天,恐怕也找不出来了,就如同鱼入了江河一样,无隐无踪。
“你们有没有见过巫祝的长相?”
庞诩无奈道:“父亲,巫祝终年穿着厚实的袍子,脸上画着尼彩,从来不以真面目示人,要是洗去了脸上的尼彩,谁能认得出来?”
事到如今,就算是庞爰很不情愿,也只能放弃了。
很快,他安排起来当天的进攻计划,东门佯攻,南门主攻。但是兵力分配上,都一样,两个城门都至少放了上万人。而他这阵势一摆出来,就让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