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衫的心脏忽忽悠悠的,像是在玩儿蹦极,她也没心思骑马了,于是放慢速度,两人慢悠悠地行走在草地上。大黑马很听话,一点也不像乔风说得那样脾气暴躁。
速度慢下来之后,乔风的动作并没有改。他依然紧贴着她,夏天的马术服比较薄,蓝衫几乎能感受到后背源源不断传来的热量。这热量把她的血液烘得热起来,她的额上冒了一层细汗,风一吹,又很快蒸发了。
虽然心还在扑通扑通乱跳,像是陡然离水的鱼儿。不过神奇的是,蓝衫的脑子被草原上的小凉风一吹,突然清明了一些。她低头看着自己腰间扣着的白皙双手,莞尔轻笑。
“喜欢”这种东西其实挺难界定的,只怕乔风自己也没明白他到底是不是喜欢她,她又怎么会弄清楚呢
但至少,他是不讨厌她的。
蓝衫发觉自己犯了一个战略性的错误。从小到大,她一直在被人追逐,她像个骄傲的孔雀一样,在众多追逐者之间挑挑拣拣。她总是以一种审视和等待的态度去迎接自己的感情,在把自己交付出去之前,必定要先确定对方的诚意。
问题是,她是如此,乔风又何尝不是呢这小子的条件甩她好几条街,到哪里都是群芳环绕,个顶个儿的诚意十足,他自己又呆头呆脑的,指望着他开窍、去喜欢谁、去主动追求
太不靠谱了
说来说去,两个人都是那种凭着自身不错的条件在感情上占尽先机的人,这样两个人碰到一起,总要有一个主动一些。
蓝衫摸摸下巴,既然她比乔风先开这个窍,那就只好她先上了。
其实嘛,发展一段感情未必一定要等到对方动心时你才出手。趁着这小子懵懂的时候,一鼓作气把他的身心占了,也未尝不可
再者说,就算追不上也没关系,反正在乔风眼中,她的“色狼”形象早已根深蒂固,她差一点扒了他的裤子,他都没排斥,还愿意继续跟她做朋友,可见此人心胸有多么宽广。所以他肯定不会小家子气的以后不理她了。
越想越美妙,之前乱糟糟的情绪终于理明白了,蓝衫有一种拨开乌云见明月的舒畅感。
她和乔风停在河边,两人下马,坐在草地上看风景。
坐了一会儿,蓝衫仰身躺倒在草地上,双手枕着后脑,偶尔有马匹经过,那些得得蹄响她听得分外真切。
两人都已经把头盔脱下来放到一旁,此刻蓝衫的头发散着,乌亮的头发铺在草地上,配上雪白的面庞,五官明艳,笑意岑岑,直看得乔风心弦乱颤,也傻笑着看她。
“为什么笑”他低声问她。
蓝衫答,“高兴啊。”
“为什么高兴”
蓝衫朝他勾了勾手指,“过来,我告诉你。”
乔风便附耳凑过去。他一手拄在她发丝旁,身体向下倾,动作缓慢,像是一朵干净的云彩在缓缓迫近。
蓝衫眼看着他听话地凑过耳朵。他今天穿着经典的骑士装,黑马夹,白衬衫,干干净净,纤尘不染。脖颈如玉,耳朵轮廓漂亮,耳垂饱满,让人特别想捏一捏。
乔风等了一会儿,没听到蓝衫说话,他奇怪地扭脸看她。
两人一时脸对着脸,贴得很近,近到他只要轻轻一低头,就能亲到她的程度。
乔风抿了抿嘴,看进蓝衫的眼睛里。她却一直目光含笑,他看不清楚。他鼓了几下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