蝉鸣低伏,很是烦躁。
元初走着书中女主的路线,自她穿来后,明云暂时没有怀疑过她。
她跟女主虽然长得一模一样,然而唯一不同之处便是耳后的一颗痣,元初比女主平白多出那颗红豆大小的点,从小到大身上都会稍许变化,唯独这颗痣是她存在的证明。
记得妈妈还说有了这颗痣不怕被人拐跑,轻轻撂开后颈一簇黑发,就能看见白洁的颈项缀着的小红痣。
暑假期间闲置在家,家中从未有过外面的电话,也没有朋友找来玩,除了屋檐上挂着的喜鹊叽叽喳喳增添气氛,真是孤零零的可怕。
她坐在桌边,自日历上撕开一页,想起来已经来这里一个星期。
心里对父母还有好朋友的念想日益增加,每天都想着怎么回去,倘若能够回去,真正的元初会回来吧。
齐弄蓝身边的女人哪一个不是美丽动人,惊艳无比。他是从不缺女人,留在他身边的女人下场也会很凄惨,这些女人最后都会爱上他,无论是钱还是貌,总会有一样使他她们沦陷。
一旦爱上他,下场不是被凌.辱就是送给别人糟蹋,变得一文不值。
元初本性贞烈一些,相比书中的女主更懂洁身自爱,她该庆幸齐弄蓝没发现她是假的,若不然她或许会死在男主前头。
而今委曲求全不过为了保命,希望齐弄蓝大发慈悲,放她一马。
她怕死,很想活下去。
门被人敲响,吴姨的声音悄然传来,“初初。”
她打开门,“吴姨,你回来啦。”
经过她几番推敲,奶奶终于让吴姨去请姐姐元淑回来,忽然看见对方欲言又止的神情,不用猜,元淑定是没有回来。
“大小姐连面不愿见。”
元初颇为意外,一时哑然。
一个被元家抛弃的女儿孤苦无依在外流浪二十多年,愿意回来才怪,换作是她也不会愿意跟这个家有瓜葛。
作孽的女主呀!
可是不管怎么说,元淑自始至终都是女主的姐姐,女主做了那么多缺德事,她不能没良心。
何况,脑子里陡然响起齐弄蓝冷冰冰的两个字:扔了。
浑身一抖,她的心肝都在抽搐。
她现在一见齐弄蓝腿儿直发抖,快乐的事情想不到,只想到对方怎么残暴的折磨虐待她。
若是元淑被他看上,她不就可以摆脱被弄死的命运吗?
一来、成全书中的男女配一段感情。
二来、保全了她跟陈东煦两条狗命。
三来、元家祖宅最后拿回来也是指日可待。
这么一分析,元初骨子里血液都在激动地颤栗,对她来讲,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也没有什么比远离反派更重要。
元初微微一笑:“吴姨,这件事还是我亲自去吧。不管怎么说,以前都是我不懂事,姐姐是元家的人,不能在外面这样流浪。”
吴姨不禁怔住,以往都是她不让大小姐回来的,怎么这些天变得如此通情达理,乖巧的不太真实。
没多想说:“大小姐在恒远集团工作,白天也许碰不到,你晚些过去,实在不行我陪你也好。”
“没关系,我一个人去就行。”
隔天,元初简单收拾背包,抓起桌上的手机,走出家门。
恒远集团听着很正规,还好不是狗血的夜店小姐之类的工作,要不然她真的难辞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