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军,大概几分钟的时间,一条狼都没有活着。
满地的狼尸,满地的狼血。
原本在周围徘徊的野兽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没了动静。
潘大喘着气,神色难掩惊讶地看向金寐。那人杀了大部分的巨狼,神色无恙,身上也没有沾染上一滴血。
哪像他,仿佛过了一个世纪,衣服上恶臭的血快要将他的鼻息都堵塞住。
他知道金寐很强,是因为自己在对方手里过不上一招,也从城里的居民里口中得知金寐独自一人打伤了所有的食人族,之后又闯进胡本琨老巢,留下一地的尸体。
这还是他第一次看见金寐到底有多强。
恐怕在s城,这人都难逢敌手。
“愣着干什么,走啊。”金寐走在前面,捡起一根树杈将挡在前面的阻碍物撬开,时不时还回头看仿佛很容易走丢的大个子。
潘大急忙赶在旁边,用脚将狼尸踢开,忍不住开口问:“你这么强,为什么不去s城?”
金寐想了想,反问他:“我去s城做什么?”
潘大道:“s城是六城之首,那里无论是富裕度还是科技发展情况都远远超过其它五城。你这么强,去s城一定可以享受到很高的待遇。”
只听金寐笑了笑,他的笑声极其好听清脆,“s城这么好,你们也被赶到e城来了啊。再说,s城再好,也不是我家。我的家,只有e城。”
潘大又是一愣,却没有再问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想通了他的那番话。
“咦,找到了。”金寐半蹲着身,摘起第一根小禾草。
潘大立马就跟上,认认真真地看着小禾草,问:“你要找的是这个吗?”
金寐点头:“在我这里,这个叫小禾草,只生活在气候偏湿的季节。外面的情况你也知道,所以我才把主意打到了兽林。”
潘大再次发问:“这个可以吃的?”
金寐摇头:“这个无论是生吃还是炒熟,味道都非常的涩苦,人吃了不适应的话舌头还会发麻。所以不适合人吃。但是我养的红猪吃的饲料需要它,这种草混合在饲料里能将那群红猪喂得又胖又壮,一年最高产五窝!你们s城肯定办不到吧?”
潘大小声地‘嗯’了一声,蹲着身子认认真真地摘起了小禾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