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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第十九章
江湖。

    李寻欢的第一反应竟然是不躲不避,不如就这样让阿飞一剑刺死也好,但立刻想到若是自己死于阿飞剑下,阿飞肯定一辈子也不会忘记自己,永生永世活在痛苦内疚之中,这是李寻欢决不允许发生的事,所以李寻欢右手一挥,飞刀便已在手。

    飞刀在手的李寻欢,立马仿佛变了一个人般。

    他本在咳嗽,佝偻身躯,弯腰驼背,右手时不时捂住嘴巴,鬓边的一缕白发随风飘扬,浑身上下散发着衰败的气息,看上去就像一个快要入土的老头,毫无威胁。

    那一霎,飞刀不知如何出现在李寻欢手中,这个病入膏肓之人猛然散发出强烈无比的杀气。狂风突起,吹乱李寻欢的头发,他的眼神变得锐利无比,如两颗黑曜石般散发出璀璨迷人的光芒,令人不敢逼视。

    具有这样一双眼眸的人,再无人敢把他看做一个病人,具有这样一双眼眸的人,只能是威震江湖的六如公子探花郎——

    李寻欢!

    阿飞的剑术毫无花俏,只得一个快字,他在与野兽搏斗中练出来的剑术使出来未必好看,却是独一无二有效的杀人技,他的剑,跟他的人一样,只要出手,便再无回头路可走,就连阿飞自己都不能撤招。

    李寻欢只见白光一闪,剑已至面前。

    李寻欢比阿飞后出招,剑尖到达时飞刀仍在手中,他下意识扬起右手,下意识地出力,一切都是多年习武养成的本能反应,李寻欢不需思考便出手。

    阿飞感到一股澎湃的庞大无比的气势向自己袭来,那一瞬间全身皆在对方气息笼罩之下,不能产生丝毫躲避的念头,脑海中甚至来不及涌起害怕之感,只来得及想到:

    好快!

    然后这一刀就过去了。

    飞刀穿过阿飞左肩膀的衣服,射入远处一课树干中,飞刀的气劲带得阿飞向后退了三步,最后脚底一软,摔倒在地。

    而阿飞的剑,却插入李寻欢胸口一寸。

    血先是呈现出一条细小红线,紧接着,随着阿飞拔剑后退,鲜血开始迸射,迅速染红衣襟,在李寻欢胸前开出妖娆的红色花朵。

    阿飞的剑术是一往无前不能回头的,只要剑出鞘便不受主人控制,李寻欢的飞刀却可以撤招,他的武功已入化境,对内力的运用更是炉火纯青。到了最后关头,李寻欢还是偏了一偏。

    江湖传言“小李飞刀,例不虚发”,李寻欢排名兵器谱第三,却连第一和第二都躲不开他的飞刀,据说天底下没有任何人能躲得过,李寻欢这一次瞄准的,本就是阿飞肩头的衣服。

    无论何时何地,无论发生任何事,无论沧海桑田世事怎样变幻,李寻欢都不会伤害阿飞,永远永远不会。

    “滴答!”、“滴答!”……鲜血从李寻欢的衣襟上流下,一滴一滴,滴在地上,在李寻欢脚下汇聚成浅浅的一汪血潭。

    阿飞拄着剑从地上爬起来,他被飞刀气劲所伤,爬了三次才成功,这还是李寻欢手下留情,如果李寻欢出全力,即便飞刀没有扎在阿飞身上,阿飞也会受很严重的内伤,恐怕武功就废了。

    通过刚才短短一刻,阿飞知道自己没有任何办法躲开李寻欢的飞刀,他这时还没听过“小李飞刀”的名头,后来当他行走江湖才明白这四个字意味着什么,此刻只觉得偿所愿:他终于见到了李寻欢一直隐藏的功夫,果然是杀人的功夫。

    李寻欢,果然是一个能杀人的人,并且显然比任何人都精通此道,同时也比任何人都心软,在明知道阿飞无法撤剑的情况下还是射偏。

    一个有着这般功夫的人,不知为何会长成这般心软的性子,又或许,只有这样心软的人,才能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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