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Chapter28
让他以为她对他旧情难忘。
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他如约去了n大。他们那个高三理科班,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选择了出国,他本来也打算去的,离老路越远越好。高三上半年他去考了托福,108,他们那届有考118的,不过他这个分数申学校基本不存在任何障碍。他甚至还飞了趟香港考了次sat,他常年在n大晃悠,认识几个信科的教授,愿意给他写推荐信。不过到底没走到申请这步。
路肖维曾问钟汀大学准备去哪儿,钟汀说生是n大人,死是n大鬼。
当然他选择n大并不是为了钟汀。为了逃离老路去美国就相当于变相向老路认输,真正摆脱一个人的压制,是总在他身边晃也不为所动。
他读大一的时候,无意间弄到一份史院的课表,偶尔去听一听课。
他坐在角落里,每次他去的时候,钟汀都坐在前排,课间同人说话,不时就笑。
她一天里哪有这么些高兴的事儿。
那段时间他还去听过钟汀她爸的课,那节课上碰上她爸讲自己家史,钟汀出生时是医院里最胖的婴儿,她妈生她是多么的不容易,医院讲求顺产,钟汀生了19小时才生出来,破了医院的历史记录。他想这个人上课真是水啊,用自己家事就能糊弄半节课。
如果她爸不提和卖菜的做了邻居这事儿,他听完就走了,结果碰上钟某人又在普及那套士农工商的理论。他想底下学生应该不少人出自农工商家庭,怎么就没人反驳他。
路肖维虽然同他爸关系不好,但他们是一家人,一荣俱荣,一辱俱辱,于是在课上还有三分钟的时候,他站起来把老钟批驳了一顿,说完没等回应,一眼也没看老钟,就抄着书包走了。
大多时候他不太想起过去的事情,他并没怪过钟汀。
他一口气喝完那瓶苏打水,去浴室冲了个冷水澡。
出门的时候,他看了下表,下午五点,他想这个时候应该不会再碰见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