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登叔叔。”莱瑞拉站在戈登面前,忽略掉她眼下的暗影,她简直可以算得上是神采奕奕。
“莱瑞拉?”戈登语气里带上了几分不可置信,他走到莱瑞拉和陪同她的女警身边,感慨万分地摇摇头,“上帝,我上一次见到你,你还是个那么点儿的小女孩儿,现在居然已经跟我一样高了——怎么?遇上麻烦事儿了?”
“我昨晚在加油站的便利店发现了一具尸体,”莱瑞拉言简意赅地答道,“来做个笔录。”
戈登了然地抬了抬下巴,他刚刚已经从其他警员那里听说了这件事,“不管怎么说,欢迎来到哥谭,找到落脚的地方了?莎拉知道你来肯定很高兴,今晚来我家吃晚饭怎么样?”
“我已经订好了酒店,但我当然很乐意去蹭吃蹭喝!”莱瑞拉发出欢快的笑声,她看看忙成一团的警局自觉地说道,“你们一定很忙,我就先回酒店了,你有我的电话——”
莱瑞拉一边往外走一边在耳边比了个打电话的手势,“——晚上见,戈登叔叔!”
詹姆斯·戈登在她背后笑容可掬地挥了挥手。
驾驶着皮卡,莱瑞拉以最低时速在哥谭四通八达的道路上七扭八拐,倒不是她不认识路——警局到酒店的路线图她早就记在脑子里了,而是通常当莱瑞拉明确清楚目的地位置的时候,就是她开始准备乱兜圈子的时候了。
白日里的哥谭市繁华不输大都市,如果不是得以管窥她夜晚的模样,莱瑞拉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想象这里是因为什么被称作罪恶之都的。
刺耳的鸣笛声打断了莱瑞拉的思绪,后面的司机愤怒地从车窗里伸出胳膊用力挥舞,对方似乎在大喊大叫什么,但莱瑞拉早就习惯性屏蔽了,她轻车熟路地将车开上了路边的车道让开自己的位置,充耳不闻那司机难听至极的骂骂咧咧,继续维持着自己的速度不紧不慢地向前行驶。
但或许她实在是太过不紧不慢了,也更可能是出于人倒霉喝水都能塞牙缝的原因,莱瑞拉刚刚转上一个路口就撞上了一伙儿抢劫犯——真正字面意义上的撞。
“我真的太感谢你了,”金发女郎满怀感激地说,她的样子有些狼狈,应当是试图跟歹徒搏斗过,“我刚刚从银行出来就——”
“你的伤口还在流血,不介意就先用我的手帕绑一下吧。”莱瑞拉是个十足十的颜控,通常,她对长得对胃口的人更容易温柔体贴、和颜悦色一些,而眼前衣衫凌乱但难掩美艳的女人正是“对胃口”的一员。
周围已经有人在报警了,莱瑞拉请女郎坐在自己的车里简单处理伤口,自己从皮卡车厢后面拽出一条长长的麻绳——天知道她的车上怎么会有这种东西!两名被莱瑞拉撞翻在地的歹徒就这样毫无反抗之力地被她三下五除二绑了个结实,当然,莱瑞拉很人道主义地避开了伤口。
这里离警局不远,两名歹徒迅速被警方带走,但这次莱瑞拉说什么也不肯再第一时间配合去做笔录了——她觉得自己简直困得随时能晕过去,出警的警察显然认出了她是谁,对方满怀同情地允许她先回酒店,晚些时候再去警局“报道”。当然,作为取证对象,车子还是要先带走的。
因此,美女当事人和车子被警方带走,可怜的莱瑞拉只能自己拖着行李箱走过一个街区抵达那家倒霉的酒店。
“我不喜欢哥谭。”趴在柔软的床垫上,莱瑞拉最后这么想到。
不管最后能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