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第十四章
几个医生护士在走廊尽头,压低声音和一个黑衣戴皮手套的男人交涉。
林言在门口顿了顿,推门走了进去。
“我不会同意的!”
顾丽虚弱地靠在病床上,被五六个高大男人包围着,气得浑身发颤。
“你们这些禽|兽不如的东西……”
她眼袋浮肿,脸色暗淡蜡黄,只有眼眶红红的——已然是病入膏肓的样子了。
“我不会接受和解……”
顾丽咳嗽着,断断续续道:“你们,你们谁都不要想跑……林律说了,你们都得坐牢!”
“呵,林律?”
为首的一个男人抽了口烟,懒洋洋地坐在病床的扶栏上,顾丽被他的二手烟呛得咳嗽不止。
“听着怪厉害的,”他促狭地笑着道,“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什么厉害人物——其实谁不知道,不就是个陆少爷手上玩过的,高级点儿的女表|子”
满屋子的人瞬时哄堂大笑。
“哐当。”
然而在这人声喧杂中,病房的门突然响了。
笑声一下全安静下来。
“他妈谁这么没有眼色,没看见有事吗,滚出去!”
林言站在门口,神色平静,轻声问:“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一下笑了,有些恶意与轻浮,好似林言不识好歹,笑嘻嘻说:“王靖宇!怎么,没听过宇哥的名号?”
林言没说什么,点点头,又问:“身份证号是多少?”
“……”
王靖宇愣了,继而大声骂他:“你傻逼啊?滚!”
林言神色不动,慢慢走到男人面前,甚至笑了一下,十分耐心地说:
“我再问一遍。身份证号,多少?”
直到这个时候,那人才终于有些意识到不对了。
眼前这个看起来消瘦苍白,甚至虚弱得像大病初愈的年轻人,并不像他看上去那么好惹。
“你谁啊你——”
他心虚,为了虚张声势,开始动手去推搡林言。
然而猛地,林言狠狠一记耳光打在足足比他快高出半个头的男人脸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聚众闯入且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使他人轻伤,触犯刑法将在法定刑内从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二条,写恐吓信或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行为等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扰乱公共秩序者将处以拘留及罚金,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王先生——”
林言温声说,而后他头轻轻一偏,侧身躲过了男人恼羞成怒挥过来的拳头。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制住对方小臂,林言紧接着按着王靖宇脑袋往病床的铁扶栏上狠狠一磕——
发出“哐当”一声巨响。
“王先生。”
林言笑了下,接着轻声说,“现在你被起诉的罪名,又多了一项寻衅滋事了。”
“——当然,由于你又得罪了律师,这个被起诉的时间,可能比寻常人又会更加早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