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比起“她们是不是在说跟我相关的什么东西”的这种可以过后再问的小事,杜云歌眼下更关心的,是站在高台下的那个熟得要命——各种意义上的要命的身影。
如果真的让所有死过的人都拥有一次重来的机会的话,想来肯定所有的人都会对上辈子曾经要了自己的命的东西印象深刻,并且要在这来之不易的崭新的一生里对其避之不及的。坠于马者肯定要在跨上鞍鞯之前细细思量,溺于水者定要在路经山川水泽的时候多上几分小心谨慎,而上辈子死在某些人手下的,如若重来一遍的话,就算是杜云歌这样的傻大头,也知道该怎么做:
肯定是要离何蓁蓁远远的,最好让这家伙连忘忧山都上不来,就算上来了,也要如同躲避瘟疫源一样避开,等到比武招亲大会结束了之后都不要再跟这个心狠手辣的家伙碰面。
然而世间诸事总不是能永远都顺着人意的。
就在杜云歌在心里默念“这可千万不要是何蓁蓁那个坏东西”的下一秒,那个熟悉得要命的身影就转过了头来,还好巧不巧地正好把那张化成灰杜云歌也能认出来的正脸对上了她这边。不想要什么就偏来什么的倒霉定理果然不假,出现在杜云歌面前的,果不其然是那个她这辈子都不想再看见的人:
何蓁蓁。
正巧这个时候,结果何蓁蓁的目光还跟她对上了,甚至还眉眼弯弯地对杜云歌笑了笑。
生着狐狸眼的人,只要不是长得特别抱歉都会带着某种得天独厚的媚气,一颦一笑间都是常人所不能及的风情,尤其对何蓁蓁这么个特别了解自身优势、也会加以利用的家伙来说,这一双眼生在她身上可真是如虎添翼。她只是这么轻轻巧巧地、不带任何桃色意味地往杜云歌这边一瞥,就足以让被这个眼风扫到的人晕晕乎乎地觉得,这是一个满怀爱意和羞怯的注视了。
可不要小看这一眼一笑的威力。大唐时期的香山居士不就为当时艳名远扬的贵妃写过这么首诗么,“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虽然碍于天子之威对这首诗做了不少修饰,但是也足以从中看出那位有着“羞花”之称的美人的盛容了,潋滟的眼波流转之下,就足以让整个后宫都沦落为她的陪衬。
由此可见,媚到了极致,就是无人能极的好颜色;那如果按着这个逻辑推下去的话,哪怕是再平凡不过的、最多只能称得上一句清秀的女子,有了这么媚的一双眼睛在,也就足够动人了。
就好比何蓁蓁。
然而这个眼神根本就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杜云歌不仅没有被迷倒,甚至脑海里还自动生成了一行血红的大字:
夭寿,要命。天要亡我。
——毕竟她在何蓁蓁的手上死过一次。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更何况何蓁蓁可是个货真价实的、比蛇还要狠还要冷血的毒美人。杜云歌吓得很,简直一刹那就三魂去了七魄,情急之下只来得及抓住身边离她最近的那人的袖子,一个她上辈子念叨过千遍万遍却也还是没能等来的人名最终脱口而出:
“薛师姐!”
薛书雁被突然叫到了名字之后便看向了杜云歌,向她挑了挑眉,用眼神无声地问道:
怎么了?
然而杜云歌实在受惊受得狠了,一时间只能嗫嚅着双唇,连个完整的音节都吐露不出来。如果说之前她端着盛有甜汤的碗的手只是在微微地颤抖而已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