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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踏脚石原配(捉虫)
    如果是原主, 被老公在人来人往的教学楼下这么指责,她会是什么反应呢?脸红,不好意思,手足无措,然后先检讨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 让老公误会了!

    而这种反应恰恰就给了人无限遐想的空间, 让不知情的人很容易想歪,再加上原主为人老实,不善言辞,说不过黄大明,很容易就被他牵着鼻子走,然后被扣上一顶水性杨花的帽子。

    有了原主记忆的沈容当然不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她按住太阳穴, 使劲儿掐了掐,让自己清醒点, 以免待会儿突然又晕倒了, 有理都说不清。

    太阳穴上的刺痛让她清醒了许多。沈容打起精神, 撑着发软的身体站了起来, 离开路人甲的肩, 接着退后两步, 拉开距离,面带微笑,生疏而又不失礼貌地对路人甲说:“这位同学, 谢谢你, 我没事, 刚才只是走了很远的路,太热了,中暑了而已。”

    说着她还舔了一下干得皱成一团的嘴皮,以验证她的说辞。

    旁边路过的人见她满头大汗,嘴唇干裂,脸蛋晒得红扑扑的,再结合她刚才的话,都有些信了。这样狼狈的样子,哪像是会情郎啊,再说就算约会,也没必要站在大夏天正午的太阳底下啊!

    沈容似是没注意到旁人的目光,拎着保温盒,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兴奋地小跑到黄大明跟前,眉眼笑得弯弯的,似乎眼睛里都只看得到黄大明:“大明,我给你炖的鸡汤!”

    大明,大明,多土气的名字!这个女人老是用那带着浓重方言味道的普通话这么喊他,而且嗓门还老大了,生怕别人听不见似的。

    每次被她一喊,黄大明总感觉周围路过的学生都在笑话他。

    说到底,还是他骨子里的自卑作祟。哪怕到城里读了九年书,变成了一名高级知识分子,拥有了高学历,但也没能抹杀掉这种渗进他血液中的不自信,只不过黄大明太善于伪装,将这点藏了起来。给人一种开朗大方,谦谦君子的错觉。

    这样的他,又怎么会喜欢原主呢!毕竟原主也是他急于抹杀的低劣的过去之一。

    以前的沈容看不清。在她简单的世界里,黄大明就是最优秀,最厉害的人,她爱慕着他,崇拜他!当然黄大明也有让她喜欢崇拜的资本。黄大明身材挺拔,应该有一米八,五官端正,皮肤白皙,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浑身上下充满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若是换身长袍,活像是从民国画卷中走出来的文人才子。

    这样的男人,别说原主那样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村姑了,就连大学里很多女孩子也喜欢,奉他为男神,见了他就脸红。

    也难怪黄大明看不上原主。

    看不上就看不上呗,那你自己勤工俭学挣学费、生活费,攒钱把村长的钱给还了,跟人姑娘说清楚,分开就是。又不是离了谁就活不了。

    但像他这样,让一个姑娘打工养活了他整整九年,给了人无限希望,等利用完了人,攀上了高枝就诬陷人姑娘,败坏别人的名声,借机把人一脚踹了,未免太歹毒了点!可惜了原主的一腔痴心,错付狼君,害了自己一辈子!

    见她一直盯着自己看,黄大明有点不高兴,鼻子动了动,抬起手摸了一下。

    沈容黑白分明的眼睛看出了他的不悦,心里不屑,嘴角却弯了弯,一副欢欣雀跃地模样,又故意将保温盒往他面前递了递,一副讨好的口吻:“这是我炖了一上午的山药鸡,可补了。咱们找个地,你赶紧趁热喝了!”

    谁料,黄大明却啪地一下用力打翻了沈容手里的保温盒,大发雷霆:“你还想骗我!明明知道我对山药过敏,不能吃山药,还说是给我炖的鸡汤?是给你的好情人炖的吧,要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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